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公开竞争择优选取(第二次)邀请公告
宜宾瑾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委托,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山县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屏府办发〔(略)〕(略)号)要求,拟对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入库单位采用公开竞争择优方式产生,特邀请符合本次入库要求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公开竞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略)
2.采购项目名称:(略)
3.采购人:(略)
4.采购代理机构:(略)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略)
三、项目地址
屏山县行政区域内。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略)
五、项目规模
根据抢险救灾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六、建库范围及入库数量
本项目共4个包分别为:(略)
七、入库期限
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5年。
八、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第1包拟入库供应商具有国家认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7.2第2包拟入库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环保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第3包拟入库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可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
7.4第4包拟入库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等级确认证书(乙级及以上)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九、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略)
报名时间:(略)
1.网上报名:(略)
2.现场报名地点:(略)
未在报名时间内报名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因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信息错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十、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略)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十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十三、参选地点:(略)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