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在拆除、安装作业时,采取密闭围挡、洒水降尘、及时清扫、物料及构件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有效抑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且拆除作业分段、有序开展,避免大面积集中扰动起尘。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同时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运输车辆现场设置洗车场,用水清洗车体和轮胎。施工运送车辆,车厢应严密清洁,防止泄漏造成沿途地面的污染。各类运输车辆应根据其实际负载情况进行运输,不得超载。运输车辆出场前一律清洗轮胎,用毡布覆盖并封闭,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情况。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略)/(略)-(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施工设备拆除及清洗场地设置事故围挡及清洗废水收集桶,清洗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企业已设立的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厂区内采用“明沟+明管”、架空管线、池中池等可视化设施,减少施工过程中“跑、冒、滴、漏”,防范地下水、土壤污染。加强对施工场地的排查,对设置的事故围挡渗漏点采取截污堵漏的措施,施工期间清洗废水收集采用水泵及可视化管道进行收集,避免破坏车间现有防渗设施。 (2)本项目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当地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施工作业噪声,声源控制采取使用低噪声设备、按规范操作、加强维护保养。采取设置临时性声障。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遵守施工作业规定,减少撞击、敲打等噪声。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略))。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废矿物油使用专用收集容器盛装收集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一定量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运行等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等相关要求执行。 (2)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输至园区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于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3)拆除的砂磨机作为闲置设备进行综合利用,废钢材(含拆除的垫片、法兰等)收集后外卖废旧物品回收站。废包装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能资源利用的收集后外卖废旧物品回收站。 (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现有二车间年产7.5万吨磷酸铁锂装置(一期工程)及三车间年产7.5万吨磷酸铁锂装置(三期工程)上进行技改扩能,二车间、三车间均由一条7.5万吨/年磷酸铁锂生产线技改扩建成(略).5万吨/年磷酸铁锂生产线,未改变原辅料种类及生产工艺控制指标。本项目对现有2套烧结废气布袋除尘器进行升级改造,每套烧结废气布袋除尘设施过滤面积由(略)m2提升至(略)m2(布袋由(略)个提升至(略)个)。对现有的8套喷雾干燥废气布袋除尘器进行升级改造,每套喷雾干燥废气布袋除尘器过滤面积由(略)m2提升至(略)m2(布袋由(略)个提升至(略)个),以满足新增产能的环保需求。 (1)二车间烧结工序共设置4台辊道窑,采用清洁能源电做为热源,烧结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喷淋塔(水)+催化设备/RTO炉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及修改单表3排放限值后,依托现有(略)m高DA(略)排气筒排放。该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配套安装自动监测在线系统,监测指标为SO2、NOX、颗粒物。 二车间喷雾干燥工序共设置8台喷雾干燥塔,喷雾干燥燃料为清洁能源天然气,每2台喷雾干燥塔产生的废气汇入1套旋风收尘+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及修改单表3排放限值,分别依托现有4根(略)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略) (2)三车间烧结工序共设置4台辊道窑,采用清洁能源电做为热源,烧结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喷淋塔(水)+催化设备/RTO炉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及修改单表3排放限值后,依托现有(略)m高DA(略)排气筒排放。该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配套安装自动监测在线系统,监测指标为SO2、NOX、颗粒物。 三车间喷雾干燥工序共设置8台喷雾干燥塔,喷雾干燥燃料为清洁能源天然气,每2台喷雾干燥塔产生的废气汇入1套旋风收尘+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及修改单表3排放限值,分别依托现有4根(略)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略) 磷酸铁、碳酸锂、葡萄糖等暂存料仓均自带有布袋收尘设施;包装车间采用集气罩抽气+袋式除尘器,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加强设备设施的巡检,发现密封不严等问题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以减少装置无组织废气排放。 本项目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现有车间内进行设备升级改造,不涉及新增用地,无新增初期雨水,不改变现有初期雨水收集管道及收集处置方式。产生的废水为纯水制备排污水、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喷淋塔强排水,废水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MVR蒸发处理,不外排。 本次技改新增废水均为公用工程辅助低污染废水,其中纯水制备系统排低污染含盐清净废水;冷却循环水系统排含少量钙镁水垢杂质污水;喷淋塔循环水强排水主要含微量粉尘悬浮物污水。纯水制备排污水(略).(略)m3/d,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2.(略)m3/d,喷淋塔强排水2.(略)m3/d,共计(略).(略)m3/d,均在其产生环节进行收集,污水管道全部采用“明沟明管”、“一类一管”的方式铺设收集主管,将各车间的生产废水按类收集到废水处理系统MVR蒸发处理,不外排。厂区现有MVR蒸发系统设计规模为(略)m3/d,目前现有MVR蒸发系统现富余处理能力(略).(略)m3/d。 雨水系统采用明沟明管化布设,本项目区域依托现有的初期雨水收集池1(容积(略)m3)和监控设施,初期雨水回收作为生产用水,待雨水无异常后(后期),排入园区雨水管网。初期雨水收集回用采用压力输送,管道架空敷设,无降雨时,雨水井保持清空状态。 本项目依托铁锂区域南部已建事故池,有效容积(略)m3,排水系统设计能确保事故废水“自流进入”,设有切换阀门,事故废水经截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事故应急池为地下式钢混结构,池体内壁及池底做防渗和防腐处理(防渗满足要求并已验收),设置压力输送泵,污水管道架空敷设,正常保持空置状态。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量,现有生活污水经已建成的厂区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废水输送管道全部采用“可视化”原则,明管+明沟敞开式布设,严禁设置地下暗管、封闭暗沟、地下埋地管道,对有可能产生高浓度废水的生产设施、收集池、循环池全部设置池中池或架空结构,便于日常巡检、泄漏排查与检修维护。 根据《报告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特点和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略)-(略))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略)-(略))。 (4)根据《报告书》,综合考虑项目特点和现有制定实施的土壤污染跟踪监测方案,确定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跟踪监测)监测方案。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新增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砂磨机、气流粉碎机、振动分筛过滤机、空压机等室内声源,采取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设垫片、隔音棉、厂房隔声、消声器等噪声控制措施。加强对噪声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略))3类标准。 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矿物油1t/a、废油桶1.3t/a,利用专用收集容器收集分类分区暂存于1#危废暂存间/2#危废暂存间,定期交贵州星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企业已设1#危险废物暂存间((略)m2)、2#危险废物暂存间((略)m2),现有1#危废暂存间/2#危废暂存间堆存率约为(略)%,剩余空间较多,足够本项目堆存。危废暂存间建设、运行环境管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的要求。 (2)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布袋收尘灰(略).(略)t/a,返回生产;喷淋塔废水处理废渣0.1t/a,返回生产配料工序; (3)废弃布袋0.1t/a,外售资源回收企业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略)t/a,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铁渣(略).(略)t/a,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 一般固废废弃布袋、铁渣、废包装材料均依托1间(略)m2一般固废暂存间(防渗满足要求并已验收)暂存后再综合利用,本项目需堆存的固废共计(略).(略)t/a,企业现该一般固废暂存间堆存率约为(略)%,剩余空间较多,足够本项目堆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