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严格实行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全面落实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精准管控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及建筑垃圾等污染影响,降低对周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主要废水为净环水系统废水和浊环水系统废水,净环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水作为浊环水系统补水;浊环水废水一部分经旋流沉淀处理后循环用于冲铁皮,另一部分经除油过滤处理后进入连铸浊环冷水池循环使用。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间废气收集和处理。项目钢包回转台钢水浇铸废气、结晶器加保护渣粉尘、火焰切割废气,经分别收集通过现有南连铸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略)m排气筒DA(略)排放;中包翻包废气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经(略)m排气筒DA(略)排放;上述废气中,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中间罐烘烤燃烧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车间外无组织颗粒物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4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污染。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严格执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废耐火材料、切头切尾下脚料、氧化铁皮、废包装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铸余渣回收送渣钢厂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烧结工序;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水处理浮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以及管理应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略)-(略))、《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加强地下水与土壤保护。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将危废间划为重点防渗区。加强防渗设施日常维护与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严防渗漏,结合现有地下水及土壤自行监测要求,定期开展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或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