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广西赛和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略)千伏黄石输变电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报批申请等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略)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你公司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相关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行环保要求和相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料、建筑垃圾、弃土和污水应集中、妥善处置,禁止占用水源地保护区和污水外排;要采取洒水、隔离、遮盖等措施,防治扬尘、噪声污染环境。
(三)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变电站四周厂界处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能满足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略)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略)μT的标准要求。
(四)做好运营期间的固体废物管理,规范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的贮存、转移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的要求进行建设。
三、项目施工期、运营期须按《报告表》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发现环境污染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
四、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完工后,按规定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六、请贺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贺州市平桂生态环境局分别做好项目执行“三同时”情况执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七、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7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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