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新建两口地下水监测井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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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现就屏山县新建两口地下水监测井项目询价比选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比选文件要求,完成报名受理、文件评审、结果核验等全部工作,现将本次比选结果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略)
3. 项目高限价:(略)
4. 项目建设地点:(略)
5. 项目建设内容:(略)
6. 工期要求:(略)
7. 报价要求:(略)
8. 评审方式:(略)
9. 评审时间:(略)
(略). 评审地点:(略)
二、比选结果
(1)中选候选人:(略)
(2)第二中选候选人:(略)
三、公示期限
本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自(略)年8月5日起至(略)年8月7日止。
四、异议受理方式
公示期内,各参选单位如对本次比选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鲜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材料不全或口头异议将不予受理。
采购人名称:(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六、其他说明
1.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局将向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向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发出中选结果通知书,按比选文件及相关规定签订项目合同。若中选候选人自愿放弃中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无法履约,将依次顺延第二中选候选人。
2. 中选单位须严格按照比选文件、响应文件约定的工期、质量标准、安全要求完成全部项目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标、资料完整合规、顺利通过验收,承担施工全过程安全、环保及质量主体责任。
3. 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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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
(略)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