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厘清市县生态环境执法权责,自(略)年8月(略)日起,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作为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依法取得独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可以以本单位名义实施现场检查、查封、扣押、代履行以及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自(略)年8月(略)日起,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不再委托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以市局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以本单位名义独立开展行政执法。
二、此前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与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签订的《行政执法委托书》,因法律适用条件发生变化,委托执法关系自(略)年8月(略)日(略)时起正式终止。
三、自(略)年8月(略)日起,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行政执法文书统一启用本单位公章;原市局委托执法专用章停止使用,并按照印章管理规定缴回制发机关。特此公示。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8月6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
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