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批复博白县沙河镇污水处理厂因灾受损设施设备重建及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博住建函﹝(略)﹞6号)及初步设计等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由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经广西唯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评审通过并出具《博白县沙河镇污水处理厂因灾受损设施设备重建及修复项目审查报告》。根据评审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博白县沙河镇污水处理厂因灾受损设施设备重建及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
二、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代码:(略)
四、项目业主:(略)
五、建设地址:(略)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4m×3m钢混箱涵长度(略)m、新建DN(略)~DN(略)地埋式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略)m,拆除损毁并修复加固中间提升池1座、中间水池提升泵基础3座、污泥浓缩罐基础1座、污泥泵基础2座,更换损毁污泥螺杆泵2台,以及更换配套管道(略)米、线缆(略)米。
七、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略).(略)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略).(略)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略).(略)万元,预备费(略).(略)万元。资金来源:(略)
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前期相关手续,项目具备法定建设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请项目业主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做好建设、运营全过程管理,确保质量安全。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其他未尽事宜,请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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