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冯屯(略)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 |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设计院有限公司 | 将齐齐哈尔冯屯(略)千伏变电站现有1号主变1组(略)兆伏安主变压器更换为1组(略)兆伏安主变压器,在1号主变低压侧新增1组(略)兆乏并联电容器和3组(略)兆乏并联电抗器,新建1台(略)千伏安站用变压器。 | (一)电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提高工艺水平等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略)-(略))要求。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二)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尽量避免和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要求,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2类区标准要求。(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加强施工期间人员管理,施工废水严禁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需通过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变电站现有化粪池,定期抽排外运至中核齐齐哈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采取设置移动式隔尘挡板、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湿法作业等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略)—(略))相关要求。(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其中生活垃圾委托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单独堆放,定期清运至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原主变压器采用整体拆除方式作业,不在站内贮存,依法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沾染废变压器油卵石、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依法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