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河口城区河康、河通区块地热清洁供暖项目 | 河通区块井场位于河滨路和海盛路交叉口向南(略)m路西;河康区块井场位于海康路和渤海路交叉口向东(略)m路北。 | 东营市大明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东营弘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本次新建清洁供暖项目主要利用中深层地热清洁能源,为河口区两个区块的建筑进行冬季供暖。新建两个井区,分别为河康区块、河通区块。河康区块位于海康路和渤海路交叉路口向东(略)米路北,新建中深层地热井4口(2采2灌),该区块利旧现有河康换热站、河锦换热站、河康欣居换热站、河康别墅换热站,新增部分设备。河通区块位于河滨路和海盛路交叉路口向南(略)米路西,新建中深层地热井6口(3采3灌),该区块利旧河通河园换热站、河盛北换热站,新增部分设备。 |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略)号修订)、《东营市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治理技术导则(试行) 》(东环委办[(略)](略)号)及《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鲁环发[(略)](略)号)等要求,加强管理,采取设置硬质围挡、蓬盖封闭、定期洒水等防尘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确保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相关要求。运营期伴生气经气水分离器分离后无组织排放,确保无组织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略) (二)废水污染防治。洗井废水经沉砂罐沉淀、旋流除砂器除砂、回灌过滤装置、脱气罐处理,后经分水器后全部回灌,不外排;抽水试验废水经沉砂罐沉淀、旋流除砂器除砂、回灌过滤装置、脱气罐处理,后经分水器后全部回灌,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道路洒水抑尘、周边道路绿化、土方降湿;施工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运营期地热尾水经过旋流除砂器除砂、回灌过滤装置、脱气罐处理,后经分水器后全部由回灌井同层回灌,不外排;回扬水、反冲洗水经过现有可移动式回扬水处理设施的沉砂罐沉淀,再经井场配套的旋流除砂器除砂、回灌过滤装置、脱气罐处理,后经分水器后全部回灌,不外排。做好开采井的水位、水温、出水量、水质的监测,依法合规取水;严格控制取水规模,确保地热尾水同层同量回灌;专人管理定期维护地下水取水设施等。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场界四周设置2.5m的彩钢板围挡,临近居民楼侧设置高密度吸声棉硬质隔声围挡,围挡底部密封压实、无空隙;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设施,管线采用橡胶软连接,降低振动传递噪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相关标准。运营期换热站建筑墙体、屋面及门窗采取隔声吸声处理,降低噪声对外辐射,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管线采用橡胶软连接等,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1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弃土及时回填;钻井废泥浆全部排入泥浆不落地装置,全程密闭循环罐,循环使用,钻井结束后废弃钻井泥浆及钻井岩屑不含聚磺体系,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由施工单位依法合规处置;废包装材料、废耗材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依法合规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处置。运营期沉砂罐、旋流除砂器、过滤装置产生的砂、回灌井检修时产生的泥砂及废滤芯,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依法合规处置;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2 | 孤岛朝阳六区地热清洁供暖项目 |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朝阳六区北侧 | 东营市大明热源有限公司 | 东营弘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本项目利用深层地热水作为供暖热源,采用“板式换热器间接换热”的方式,新建中深层采热井3口,回灌井3口,利旧换热站2座。设计采热井出水温度(略)℃,开采水量(略)m3/h,铺设配套供热管线和井口、回灌设施;供热范围包含朝阳六区、朝阳七区、朝阳四区及附近油田公建单位,设计供暖建筑面积(略).7万平方米。实现“采灌结合、以灌定采”的开发模式,采用一采一灌对井模式。 |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略)号修订)、《东营市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治理技术导则(试行) 》(东环委办[(略)](略)号)及《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鲁环发[(略)](略)号)等要求,加强管理,采取设置硬质围挡、蓬盖封闭、定期洒水等防尘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确保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相关要求。运营期伴生气经气水分离器分离后无组织排放,确保无组织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略)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作业废水经沉砂罐沉淀、回灌过滤装置、脱气罐处理,后经分水器后全部回灌,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抽水试验产生的废水经沉砂罐沉淀、回灌过滤装置、脱气罐处理,后经分水器后全部回灌,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不外排。运营期地热尾水和回扬水均通过过滤除砂后全部回灌,不外排。做好开采井的水位、水温、出水量、水质的监测,依法合规取水;严格控制取水规模,确保地热尾水同层同量回灌;专人管理定期维护地下水取水设施等。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定期进行设备保养维护,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相关标准。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防振、减振设施,泵体软连接,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1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弃土及时回填;施工废料规范化处置;钻井废泥浆全部排入泥浆不落地装置,全程密闭循环罐,循环使用,钻井结束后废弃钻井泥浆及钻井岩屑不含聚磺体系,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由施工单位依法合规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由环卫清运。运营期过滤设施产生的砂、废滤芯、回灌井清洗产生的废泥浆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合规处置;热泵机组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和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3 | 原料罐区环保、安全技术提升及全厂VOCs深度治理技术改造项目(重新报批) | 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安运东路以东 | 东营贸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澄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工程内容已于(略)年(略)月建设完成,项目调试过程中设备、工艺、原料均无变化,仅产品方案由甲醇汽油、甲醇柴油、改性甲醇变更为甲醇汽油、甲醇柴油、汽油组分油、改性甲醇,根据《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因项目产品方案发生变化,构成重大变动,因此,需对环评文件进行重新报批,企业针对产品方案变化,变更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备案号:(略) | 你单位要严格落实相关承诺事项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及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