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等。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防止大风天气作业、易产尘物料苫盖、设置洗车平台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运输车辆要采用国VI汽车或新能源汽车;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Ⅳ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 运营期项目供热采用1台现有4t/h蒸汽锅炉和一台新建1.0MW蒸汽过热炉,蒸汽锅炉燃料采用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3中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过热炉属于四氟乙烯单体工艺的加热设备,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排放标准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含(略)年修改单)表5中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石灰筒仓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含(略)年修改单)表5。 四氟乙烯单体工艺废气、新型含氟涂层树脂工艺废气、四丙氟橡胶工艺废气、全氟醚橡胶工艺废气、聚四氟乙烯聚合釜工艺废气、氟橡胶聚合釜工艺废气和四氟磺酸内脂工艺废气等以及四氟乙烯单体工艺精馏残液分别收集后,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炉尾气采用“石墨急冷+水洗+碱洗+吸附+SCR脱硝”净化工艺,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含(略)年修改单)表5中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噁英类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含(略)年修改单)表6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氟化氢和氯化氢按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的要求执行。 无组织管控:(略)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漱废水,利用企业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祁县鸿宇市政东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四氟乙烯单体水洗塔废水和冷冻废水、化验室分析废水、车间地坪冲洗废水、焚烧炉尾气处理工艺湿电除尘废水和碱洗塔废液、水环真空泵排水、空压机冷凝水分别收集后,进入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排入收集池,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5t/h,处理工艺为“氢氧化钙絮凝沉淀+高效除氟器+活性炭过滤”。聚四氟乙烯工艺洗涤废水、四丙氟橡胶工艺反应釜洗涤废水、母液和乳胶洗涤废水、全氟醚橡胶工艺清洗废水、氟橡胶工艺洗涤废水均分别收集到收集池,经过滤+反渗透后,反渗透纯水回用于生产补水,剩余废水进入多效蒸发器处理;软化水排水、反渗透排水、锅炉排水排入、循环冷却水排水均收集至浓水收集池经新建的多效蒸发系统处理,多效蒸发蒸汽冷凝水用于循环水补水。新增多效蒸发系统的设计处理能力为(略)t/d。 设置足够容量的应急事故池和初期雨水池。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和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值。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送政府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中,单体精馏塔精馏残液进入自建焚烧炉焚烧处理,浓硫酸干燥塔产生的废硫酸、四氟乙烯硅胶干燥器和含氟涂层树脂工艺硅胶干燥器产生的废硅胶、含氟涂层树脂工艺过滤器产生的滤渣、四氟磺内酯工艺设备、管道产生的废丙酮、四氟磺内酯精馏塔精馏残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设备维修废矿物油、焚烧炉尾气脱硝废催化剂、焚烧炉尾气吸收塔、污水处理站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废过滤介质、多效蒸发残渣(液)等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聚四氟乙烯生产单元、四丙氟橡胶切割机产生的废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软水站废过滤介质、电化学除垢系统水垢外送有资质的处理单位处置(晋中山安立德固废利用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收集送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 (六)做好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时进行跟踪监测。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八)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略) 公众参与:(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