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建筑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增城仙宁基地防火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略)年(略)月 (略)日至 (略)年(略)月(略)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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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广东省建筑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增城仙宁基地防火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广东省建筑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项目代码:(略)
环评机构
广州自然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汇同水浴锅排水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略)/(略)-(略))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二)营运期项目产生的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略)](略)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相应排放限值。厂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略)/(略)-(略))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沥青实验废气中的NMHC、TVOC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三)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4类标准。(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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