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洒水降尘,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及时清运。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去除车身及轮胎附着的污泥。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略)/(略)-(略))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废水和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1.5m3)和沉淀池(3m3)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和施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合理布设施工设备,强噪声源尽量设置在远离居民点;运输车辆减速行驶并减少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减少人为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剥离表土妥善堆存作为后期绿化覆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部分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运往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放。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至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进行,避免临时工程占地对区域植被的破坏。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开挖量,减少植被的破坏,随挖随填,及时压实。施工过程中保持挖填平衡,做好临时堆土场的防护、防洪、排水设施, 避免引起水土流失;避免雨季施工,平整场地的弃土(石、渣)合理堆放,建筑材料的堆放修建备料棚,减少水土流失对环境的影响;工程各处开挖裸露地表除被建筑物、道路占用外,尽可能全部恢复植被;表层熟土就近集中统一堆放,施工结束后,作为绿化和植被恢复用土。施工结束后加强绿化。加强管理,降低施工人员活动对动植物的影响。 6.林地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格按照林地使用手续许可的范围使用林地,禁止越界砍伐;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将本项目对林地影响降至低。 7.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用地范围,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在项目区靠近基本农田的西侧、北侧边界设置防风抑尘网或密目网。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地表水、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施工不对永久基本农田产生影响。 8.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占地,在生态保护红线占地范围与本项目开采范围交界处设置标识线和围挡,不得跨界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设置洒水装置洒水降尘,设置围挡,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的植被的影响。尽量将高噪声设备设置远离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加强设备管理,采取减振、消音、设置声屏障,禁止猎捕、杀害野生动物。 9.都匀斗篷山-剑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归兰山景区保护措施 施工便道应尽量利用现状道路,新建施工便道应注意对景区内自然景观环境的保护,减少对风景区内道路的干扰;不得在风景区内设置取料场和永久弃渣场,各施工点的生活垃圾要做妥善收集,严禁乱堆乱弃。对景区景点可视范围采取设置绿色密目网围挡、绿化隔离带等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不对都匀斗篷山-剑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归兰山景区造成影响。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剥离过程采用湿式作业,喷淋降尘;排土场设置挡土墙和喷洒设施;场内道路及转载点进行喷淋降尘;露天采场采区采用喷淋设施和雾炮机进行降尘;二次破碎采取采用喷淋设施和雾炮机进行降尘;临时中转场扬尘采用喷淋措施,或篷布遮盖。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m3)处理后,清掏用作周边农用地农肥。设置截排水沟,采区初期雨水收集进入1#沉淀池((略)m3)、2个排土场初期雨水分别收集进入2#沉淀池((略)m3)和3#沉淀池((略)m3),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和绿化。车轮清洗废水经沉淀池((略)m3)沉淀后循环使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区内的噪声源主要有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辆等。加强工程机械、车辆维护与保养,严格控制使用时间,控制装载机装卸高度。靠近居民点的采区开采时,在居民点附近采区边界设置移动声屏障等。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在运输道路沿线居民相对集中区段两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控制装卸高度,运输车辆控制车速,减少鸣笛;加强厂区及道路绿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收集点交环卫部门处理。池底泥(渣)通过清掏后与废石一起用于回填,表土堆场于临时排土场后期用于复垦。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6.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采取防尘措施,减少粉尘飘散,减轻对植被的破坏;剥离的表层土用于道路及场地平整,不任意堆放及占用土地,减少总体生物损失量;加强管理,避免人为对矿山周围生态环境的破坏;明确开采范围,禁止进入非开采区活动,严禁烟火和破坏植被活动;矿区的开采分片区逐渐开采,在不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下,严禁将还未开采到的区域的地表植被及表土提前剥离;露天矿场开采位置方式应考虑山体排水和预防水土流失,在矿区上边界周边设置排洪沟,防止雨水冲刷导致水土流失。加强前期植被抚育和生态恢复过程管护等措施,确保获得较好的植被恢复效果,逐步形成与周边地貌相协调的生态环境。 7.林地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随意砍伐、踩踏植被,紧邻公益林边界设置施工警示标牌。禁止在公益林内堆放弃土、弃渣和生活垃圾,弃土、弃渣和生活垃圾应及时运出公益林范围外处置;在临近天然林、公益林的一侧设置围挡措施,避免造成公益林中的植被丧失和土壤结构的破坏。 8.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占地,在永久基本农田占地范围与本项目开采范围交界处设置标识线和围挡,防止项目开采对基本农田的损毁。开采过程中严格在标识线内开采,在开采过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噪声、废水等防治措施,减少对永久基本农田影响。 9.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开采过程中严格控制占地,在生态保护红线与本项目开采范围交界处设置标识线和围挡,开采过程中严格在标识线内开采,在开采过程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噪声、废水等防治措施,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影响。 (略).都匀斗篷山-剑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归兰山景区保护措施 在矿区开采边界靠近风景名胜区一侧,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防风抑尘网,网体颜色宜选用与周边山体、植被基色相近的暗绿或灰褐色,避免形成明显的人工色块反差;抑尘网应连续布设,网底紧贴地面,防止尘土外溢的同时大限度降低矿区人工活动在视觉上的突兀感。开采作业面实行梯级降坡开采,避免形成大面积、高陡的人工开挖裸露面;开挖边坡及时修整,采用与周边自然坡面相近的坡率,减小人工边坡与自然地貌的视觉反差。开采完毕的区域应在1个生长季内完成生态修复,恢复植被选用当地原生树种和草本植物,乔灌草结合配置,恢复群落结构应与周边自然植被类型基本一致,避免形成明显的植被色块或格局差异,从景观生态学角度降低修复区域与背景环境的视觉对比度。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运营期不对都匀斗篷山-剑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归兰山景区造成影响。 (三)闭矿期 开采结束后,及时将生产设备拆除,避免因长期锈蚀导致设备损坏,油品泄漏引起土壤污染和地表水污染。将场地内遗留的污染物清理,避免环境污染。露天采场、临时排土场等在露采结束时全部进行回填及生态修复。服务期满后应保留矿区排水沟及沉淀池以减轻水土流失影响。制定矿山生态修复计划,严格按要求进行生态恢复。 七、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矿山开采诱发的地质灾害、临时排土场溃坝、污废水事故排放、废机油泄漏等引发的环境问题。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保部环发〔(略)〕4号)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