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
你厅《关于报送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新一代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内教发展函〔(略)〕(略)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是我区一所专业涵盖理学、工学、教育学等8大学科门类的应用型本科高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略)人、实验实习用房面积2.(略)万平方米。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建标(略)-(略),以下简称《面积指标》)规定的实验实习用房生均建筑面积测算,该校现有实验实习用房建筑面积较《面积指标》差距较大,缺口约为2.(略)万平方米。为进一步改善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基本办学条件,提升优势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实施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新一代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略)
项目代码:(略)
三、建设地址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院内(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以东、公主府街以北、气象局西路以西、赛马场南路以南)。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及相应配套附属设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略).(略)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学校自筹。
六、建设工期
自(略)年6月至(略)年6月。
本批复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应在有效期满(略)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自动失效,同步申请撤销在线审批平台项目代码等相关信息。
请你厅据此批复,指导项目单位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按照有关规定抓紧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各项前期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此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年8月3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