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1)铁盐除杂区除杂酸雾废气:(略) (2)磷酸铁二车间压滤酸雾废气:(略) (3)磷酸铁二车间闪蒸干燥尾气:(略) (4)磷酸铁二车间回转窑烧结废气:(略) (5)锅炉房燃气锅炉废气:(略) (6)膜浓缩车间回用水处理系统调节池废气、新建罐区氨水罐呼吸废气:(略) (7)外排水处理系统折点加氯池废气、现有罐区次氯酸钠罐呼吸废气:(略) (8)MVR车间MVR流化床干燥废气:(略) (9)MVR车间输送带废气:(略) ((略))质检楼质检废气:(略) ((略))食堂油烟:(略) ((略))磷酸铁一车间压滤酸雾废气(现有工程以新带老):(略) ((略))报告书确定项目以新建回用水处理系统调节池、外排废水处理系统折点加氯池、质检楼、硫酸罐区、磷酸铁二车间、MVR车间、磷酸铁一车间边界为起点(略)m包络线为卫生防护距离,现有项目已以现有回用水处理系统调节池、氨水罐区边界划定(略)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也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及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略) 现有工程已设置了两套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一套为回用水处理系统,包括MVR处理系统、一级RO反渗透膜浓缩系统、二级RO纯化膜系统,废水经回用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回用水处理系统多余纯水外排;另一套为外排水处理系统,采用“中和+沉淀(石灰)+压滤+折点氯”处理工艺对外排水进行处理,废水处理后与回用水处理系统多余纯水合并经现有生产废水排口(DW(略))排放。本次新建一套回用水膜处理系统,包括一级RO反渗透膜浓缩系统、二级RO纯化膜系统。 项目一次一段洗涤废水、高浓度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经回用水处理系统(现有MVR蒸发处理系统+本次新建膜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回用水处理系统多余纯水外排;多余一次二段洗水、喷淋系统喷淋废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质检楼外排废水经现有外排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与回用水处理系统多余纯水一起,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略)-(略))及修改单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略)-(略))中B级标准及四川蓬溪经开区(金桥片区)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现有生产废水排口(DW(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新增用地范围内的生活污水经本次新建预处理池处理达到四川蓬溪经开区(金桥片区)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本次新建生活污水排放口(DW(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现有厂区内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预处理池处理后达到四川蓬溪经开区(金桥片区)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现有生活污水排放口(DW(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项目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四川蓬溪经开区(金桥片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及修改单中一级A标排放至倒流溪,终进入涪江。 3.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 根据项目各装置区的地下水污染特性及污染防控难度、包气带防污性能,确定各区的地下水防渗措施。项目将厂区各单元按其用途和涉及主要介质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本次新建危废贮存间、事故池、铁盐除杂区、回用水处理系统、各类水池、磷盐车间、亚铁精制车间、罐区、初期雨水池、一般固废间、机修车间,依托现有回用水处理系统、外排水处理系统、各类水池、磷酸铁二车间、MVR车间、初期雨水池、板框压滤机(环保渣棚)、石膏、石灰棚、合成车间划为重点防渗区;预处理池划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新增设备主要产噪设备为干燥机、压滤机、搅拌机、锅炉和各类泵机等,对主要的噪声源采取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布局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略) 一般固废:(略) 6.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事故为磷酸、硫酸、氨水等泄漏事故排放,废水处理装置、废气处理系统事故排放,厂区火灾/爆炸事故等。一旦发生泄漏、燃烧爆炸事故所释放的污染物对场外环境保护目标及空气质量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应落实完善的风险事故控制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安全生产,制定完善的生产控制标准和管理规程,降低事故风险,避免风险事故发生,将风险事故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当发生泄漏、燃烧爆炸事故时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危害程度,并立即通报并组织周边人员进行安全撤离。在整个工艺中设置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系统;防火、防爆、防中毒等事故处理系统;应急救援设施及救援通道;应急疏散通道及避难所。防止生产中的安全事故的发生。设置有毒、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和自动联锁系统;一旦工艺参数出现异常,系统将自动报警或自动关闭;确保出现泄漏时在短时间内完全停止反应,可有效的保证物料泄漏量在可控制范围内。工艺装置中设置联锁点,均由DCS控制系统完成。 现有厂区内依托已建设总有效容积为(略)m3的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含(略)m3初期雨水池、(略)m3应急事故池、(略)m3MVR事故池),新增厂区内拟建总有效容积为(略)m3的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含(略)m3应急事故池、(略)m3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之间设置有连通和切断系统,用于收集新增厂区内可能产生的初期雨水、事故废水和消防废水等。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得到有效实施的情况下,项目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水平,风险防范措施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