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A7厂房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依托现有旋风+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略)m高3#排气筒排放,其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中颗粒物(其他)排放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A6厂房涂胶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依托二级串联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略)m高7#排气筒排放,其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中非甲烷总烃(其他)排放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因集气效率,项目有少量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产生。因产生量较少,经自然通风扩散后,其厂界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3中其他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监控浓度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建成后生产废水经现有(略)t/h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和经现有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一起接管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亚同环保水处理泰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项目运营期使用的高噪声设备主要是数控加工设备、剪切机等生产设备和纯水制备机组、空调机组等公辅设施。在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治理措施后,经预测项目投入运营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和边角料和纸屑、除尘灰和沉降粉尘、污水处理浆料、纯水制备废弃物、废模具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其中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和边角料和纸屑、除尘灰和沉降粉尘、污水处理浆料、废模具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纯水制备废弃物定期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胶桶、废润滑油、废油桶、检测废液、检测废弃物、清洗废液、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在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为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