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国产实业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 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碧溪路(略)号(福建春驰集团国产实业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 | 福建龙岩鑫康翔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 龙岩益诚环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碧溪路(略)号(福建春驰集团国产实业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福建龙岩鑫康翔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拟投资(略)万元,利用福建春驰集团国产实业水泥有限公司现有一条(略)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一般固废,主要利用水泥厂原有设备,并将水泥厂现有厂房约(略)平方米改造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车间,实现年处置(略)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替代燃料4万吨,替代水泥生料(略)万吨,替代水泥缓凝剂/混合材(略)万吨,水泥窑销毁处置4万吨,不新增熟料与水泥产能。项目经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永发改审[(略)](略)号,项目代码:(略)我局于(略)年8月和(略)年7月已审批福建春驰集团国产实业水泥有限公司现有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一般固废共计(略).(略)万吨/年。本项目实施后,福建春驰集团国产实业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规模达到(略).(略)万吨/年(替代水泥生料(略).(略)万吨,替代水泥缓凝剂/混合材(略).(略)万吨;替代燃料9万吨,水泥窑销毁处置4万吨)。 | (一)进一步梳理水泥厂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二)严格控制协同处置类别和落实处置规范要求。企业应充分查验接收的固体废物性质,新增拟处置的一般固体废物应限定在本批复和《报告表》所列的类型范围内,不得超范围处置。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略)-(略))、《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生态环境部(略)年第(略)),中文语境下推荐使用全角括号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GB(略)-(略))等要求。(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均依托水泥厂现有工程;废气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及《关于全面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意见》(闽环规〔(略)〕2号)相关要求。(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规定的3类标准。(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泥窑不设置旁路放风系统,水泥窑循环系统排出的窑灰如直接掺加入水泥熟料,应严格控制其掺加比例,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如需送至厂外进行处理处置,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应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略)-(略));应按规范建立管理台账,利用、处置过程要实行全程监管,在出入口、贮存场所、利用和处置设施处应安装视频监控,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六)其他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和环境监测计划;依法依规制定周边环境监测计划,合理设置大气,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重点关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产生的特征污染物累积环境影响;根据《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做好退役期环境保护工作。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