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土石方开挖产生的扬尘,通过保持开挖面湿润,对施工场地适当洒水降尘。汽车运输产生的废气通过限值车速以及运输通道洒水降尘。装修采用环保型油漆、涂料等,尽量减少挥发性有机废气的产生。通过上述措施,确保施工期产生废气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略)/(略)-(略))、《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开挖和混凝土养护废水、机械设备工作时的冷却水和洗涤水等),通过沉淀池(4m3)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已有旱厕收集处理,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减少人为噪声等措施,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地表开挖产生的表土集中收集堆存后,用于后期场地覆土绿化。废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与开挖产生的土石方运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处置场所处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加油加气站区域卸油、储油(储罐大小呼吸)、加油时挥发的油气、LNG卸气、装料、储气、加气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甲烷,以及物流综合服务配套设施区仓库物料转运废气、食堂油烟和汽车尾气。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产生的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卸油、储油、加油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卸油、储油、加油装置设置的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产生的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BOG闪蒸气 项目产生的BOG闪蒸汽,采取BOG回收装置部分回收冷凝成 LNG,剩余气体经空温式EAG加气热加热后由放空管引至站内的放散管进行放空,产生的BOG闪蒸气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LNG无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区域LNG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源于卸车、装料过、加气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天然气(甲烷、非甲烷总烃)。为降低站区天然气无组织排放量,企业应加强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确保站区LNG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仓库物料转运废气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物流综合服务配套设施区仓库为丙类(2项)仓库,主要储存转运一些木材、塑料管材、橡胶等固体材料,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5)食堂油烟 项目运营期设置有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略)-(略))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后,经1根排气筒引至高于屋顶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场地冲洗废水以及初期雨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分别由加油加气站及物流综合服务配套设施两个区域组成。其中物流综合服务配套设施区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m3)处理后,与该区域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过2个化粪池(3m3/个)收集处理后,由自建污水管网送至福泉市双龙工业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加油加气站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6m3)处理后经自建污水管网送至福泉市双龙工业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综合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2)洗车废水 本项目加油加气站及物流综合服务配套设施区两个区域分别设置洗车设备。其中加油加气站洗车产生的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5.4m3)处理后,通过自建污水管网送至福泉市双龙工业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综合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物流综合服务配套设施区洗车废水经过隔油沉淀池(5.4m3)处理后,通过自建污水管网送至福泉市双龙工业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综合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初期雨水、场地冲洗废水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物流综合服务配套设施区不进行场地冲洗,无场地冲洗废水产生。加油加气站场区产生的场地冲洗废水与初期雨水一起经隔油池(5m3)处理后,与洗车废水一起通过自建污水管网送至福泉市双龙工业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 上述加油加气站区产生的污、废水经处理后,均经管道收集进入物流综合服务配套设施区内污水井后,与经管道收集的物流综合服务配套设施区污、废水一起经一体化提升泵,泵入自建废水排放管网(长(略)m、DN(略)),终进入福泉市双龙工业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油罐区、罩棚区、卸油区、洗车废水隔油沉淀池、危废暂存间、配套服务用房中车辆维修区域等)必须基础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公众参与”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禁对地下水、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交通运输、加油机、潜油泵、加气机、增压机等,营运过程产生的噪声,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较高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合理布置设备,增大噪声衰减距离,加强进出车辆管理,车辆进出厂区减速行驶、减少鸣笛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类标准,项目南侧居民点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隔油池油泥、油罐油泥/含油水、车辆检修及项目生产设备维修检修产生的废机油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隔油池油泥、油罐油泥、油罐废水、车辆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2m2)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废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并严格贮存设施运行期间,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项主要为柴油、汽油、LNG、废机油、火灾等事故状态下引发的环境问题。企业应严格落实《报告表》《黔南高新区(化工园区)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