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四周需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降尘;物料堆放进行遮盖;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限速行驶,选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使用合格燃油。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略)/(略)-(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收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防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置,强噪声源应尽量设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地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减少人为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到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机油和废润滑油、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堆场区域为封闭式厂房(仅留车辆进出口),设置喷淋装置;厂区内地面进行硬化,及时清扫、洒水降尘;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封闭运输、控制车速,设置洗车平台对车辆车身及轮胎进行清洗,装卸降低卸料落差。厂界颗粒物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略)m3)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瓮安县城二期污水处理厂处理。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导流沟进入沉淀池((略) m3)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略)m3)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发电机间(储油区)等,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限速缓行,禁鸣喇叭,规范操作,减少人为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沉淀池和初期雨水池沉渣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危险废物泄漏等引发的环境问题,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