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建设的防渗旱厕,清掏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运营期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反冲洗式过滤器废水进入污水池中(污水池进行防渗处理),采用发酵后作为肥料还田,每年还田两次。食堂废水、淋浴废水经污水管网一起排入暂存池收集后,由罐车定期运至双辽市兴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锅炉排水用于灰渣加湿。 二、废气治理措施 施工期大风天气禁止作业。定期检查及维护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道路清扫、洒水降尘措施,禁止散装运输。运营期间,生物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经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略)m排气筒排放。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采用干清粪工艺和喷洒生物除尘剂等措施,NH3、H2S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略)-(略))表1中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略)(无量纲)要求。 备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烟气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略)-(略))中的小型饮食业标准。饲料采用密闭罐车直接运送至料塔内,采取洒水降尘、料塔及输送系统密闭等措施,确保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有效降噪、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略))标准要求。 运营期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1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按照《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略)-(略))要求进行处理。满足其标准要求后用于市政填方,严禁乱倒。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暂存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鸡粪存放于干清粪设备旁,本项目已与梨树县沈洋镇粪污处理中心签订协议,日产日清,干清粪设备旁设置(略)m2暂存区域,如遇极端天气,可满足3天的暂存规模,不进行长期堆粪。病死鸡储存于冰柜内,外委双辽市特普畜禽生物安全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锅炉灰渣暂存于锅炉房内专门的炉灰储存区,封闭存放,定期还田。原辅材料包装暂存于仓库内,定期外卖综合利用。废布袋暂存于锅炉房内专门的储存间,由厂家回收处置。废过滤介质由厂家回收处置。防疫废物、废消毒剂桶集中收集后,由防疫机构带走依法依规处理,不在厂区内储存。 五、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 对鸡舍、储粪棚、污水池以及厂区路面等区域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应采取防渗防雨淋等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