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加热炉天然气和不凝气燃烧废气、热解炉天然气和不凝气燃烧废气、废矿物油预处理废气、精(蒸)馏残渣预处理废气、含酚废物预处理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原料储存库废气、化验室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蒸汽吹扫废气、导热油炉天然气和不凝气燃烧废气、废水处理站废气和食堂油烟等。 加热炉天然气和不凝气燃烧废气、热解炉天然气和不凝气燃烧废气:(略) 废矿物油预处理废气、精(蒸)馏残渣预处理废气、含酚废物预处理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原料储存库废气、化验室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蒸汽吹扫废气:(略) 导热油炉天然气和不凝气燃烧废气:(略) 废水处理站废气:(略) 食堂油烟:(略) 2.废水。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生产工艺废水、化验室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水封罐、真空机组更换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生物除臭装置废水和装置蒸汽吹扫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拉走肥田。 生产工艺废水经隔油+絮凝沉淀+气浮+铁碳微电解预处理后,与化验室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水封罐、真空机组更换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生物除臭装置废水、装置蒸汽吹扫废水一起进入调节池,再经“芬顿氧化+两级A/O+深度氧化+多介质过滤器过滤+超滤+反渗透+多效蒸发”处理(处理规模(略)m3/d),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略)-(略))标准要求后回用。 3.噪声。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含油滤渣、废水处理站浮油及污泥、废烧焦油、废导热油、装置蒸汽吹扫脱落油渣、废润滑油、废冷凝液、废溶剂、废油桶、废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多效蒸发废盐、废活性炭、废水处理站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组件、废水处理站废滤料、废脱硝催化剂、废陶瓷旋风子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热解残渣和除尘灰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待鉴定后根据结果进行相应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