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1)铝棒加热炉、时效炉和喷粉生产线拟使用的固化炉均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上述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排烟管道收集后,终通过一根(略)m排气筒(DA(略))排放。 (2)煲模过程中碱性溶液受热挥发形成碱雾以及阳极氧化工段碱洗环节碱洗槽产生的碱雾,经“吹吸罩+二级酸液喷淋”处理,总风量为(略)m3/h,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 (3)阳极氧化过程产生的硫酸雾,经“吹吸罩+二级碱液喷淋”处理,总风量为(略)m3/h,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 (4)锯切、喷砂环节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总风量为(略)m3/h;喷塑环节产生的粉尘,经喷塑房自带“大旋风分离+滤芯过滤”处理,总风量为(略)m3/h。上述处理后的粉尘经一根(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 (5)喷塑固化、电泳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冷凝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总风量为(略)m3/h。处理后的有机废气经一根(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 (6)报告书确定项目分别以生产厂房边界和污水处理站边界(略)m包络线为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也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及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 表面处理区工艺废水、喷淋塔定排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煲模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化学沉淀+助凝+中和+絮凝沉淀”工艺,各项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标准,且同时满足蓬溪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由自建的初期雨水池收集后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生活污水、冷却塔定排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各项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蓬溪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限值。 上述废水经处理后均通过厂区总排口DW(略)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终经蓬溪县经开区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一级A标后排入芝溪河。 3.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 根据项目各装置区的地下水污染特性及污染防控难度、包气带防污性能,确定各区的地下水防渗措施。项目将厂区各单元按其用途和涉及主要介质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其中涉油设备区、表面处理区、化学品库房、危废间、污水处理设施、酸碱液喷淋塔、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划为重点防渗区;厂房车间其他区域、化粪池、隔油池划为一般防渗区;办公等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挤压生产线、冷却塔、喷涂房和各类风机、泵机等,对主要的噪声源采取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布局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略) 一般固废:(略)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收集有由专人每日清运。 6.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品如硫酸、脱脂剂、除油剂、除灰剂、无铬钝化剂中、切削液、润滑油等,主要为腐蚀性、毒性和氧化性;生产过程中,阳极氧化槽产生的槽液槽渣等废物,上述物质在生产、运输、装卸过程中因交通事故、人为密封不严而泄漏、洒落等原因进入外界环境,均会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因此建设单位应落实完善的风险事故控制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安全生产,制定完善的生产控制标准和管理规程,降低事故风险,避免风险事故发生,将风险事故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当发生泄漏事故时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维护程度,并立即通报并组织周边人员进行安全撤离。厂区拟新建1座(略)m3的事故池、1座(略)m3的初期雨水池,雨水管道计入事故池管道。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得到有效实施的情况下,项目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水平,风险防范措施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