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发展改革局:
《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批来宾市象州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提升象州县县域医疗服务协同能力与同质化水平,更好满足全县常住人口就近就医的健康服务需求,同意建设象州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略)
三、项目建设单位:(略)
四、项目建设地址:(略)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略)
(一)象州县人民医院
五大中心:(略)
重点学科:(略)
配套建设消防、给排水、供电等室外附属设施。
(二)罗秀中心卫生院
县域次中心:(略)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略)
七、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设计、建安工程、监理、设备购置。工程招标活动由项目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是象州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来宾市象州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服务项目的选址及用地预审意见》。
九、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略)%以上或减少(略)%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略)%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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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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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年8月(略)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