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饲料生产颗粒物,冷却异味,锅炉燃烧烟气,屠宰车间、待宰区及污水处理站恶臭,电烤油烟。 混合料仓颗粒物经两级脉冲除尘、小料投加颗粒物经脉冲除尘、打包口颗粒物经脉冲除尘后,共同经1根现有高(略)m排气筒DA(略)排放;投料口颗粒物经2套脉冲除尘后,经1根现有高(略)m排气筒DA(略)排放;粉碎颗粒物经2套脉冲除尘后,经2根现有高(略)m排气筒DA(略)、DA(略)排放;卸料口颗粒物经脉冲除尘后,经1根现有高(略)m排气筒DA(略)排放;初筛颗粒物经脉冲除尘后,经1根现有高(略)m排气筒DA(略)排放;预混料车间投料、打包颗粒物经2套脉冲除尘后,经1根现有高(略)m排气筒DA(略)排放;冷却异味经碱液喷淋后,经1根现有高(略)m排气筒DA(略)排放;锅炉燃烧烟气通过低氮燃烧后,经1根现有高(略)m排气筒DA(略)排放;电烤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屠宰车间、待宰区和污水处理站恶臭经碱液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经1根高(略)m排气筒DA(略)排放,所使用的活性炭碘值需≥(略)。恶臭通过车间密闭、增加通风次数、及时清理粪便、每日清洗地面、加盖密封、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一般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SO2、NOx、烟尘排放浓度需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2中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速率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表2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表1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屠宰车间生产废水、食品加工车间废水、喷淋塔废水、软化废水、锅炉排污水和生活污水。全厂废水经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聊城市水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深度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及聊城市水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粉碎机、混合机、制粒机、电晕机、锅炉、脱毛机、清洗机、吸肠泵、吸肺机、滚揉机、电烤炉、制冷机、空压机、水泵、风机等设备,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音、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包装材料、杂质、粪便、鸽子毛、屠宰废物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病死鸽和不合格内脏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理;废反渗透膜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污泥为一般固废,压滤后外运,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卤料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实验废液、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次氯酸钠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须有专人收集、管理并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 你单位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风险主要为天然气管道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或污染事故,污水处理站废水泄漏事故。你单位须按照报告书要求针对风险源制定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与市、区管委会形成联动并定期演练,建立完善的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加强防火防爆设计。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设置符合防渗要求的事故水池。根据报告书结论,项目新建一座容积为(略)m3的事故水池,配备的应急物资、设备、事故水池等,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你单位须做好事故水的导排系统,加强防范,确保事故消防水不出厂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略)〕(略)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和项目管理的通知》(鲁环便函〔(略)〕(略)号)等文件要求,你单位须对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污水处理站、屠宰车间、事故水池、危废间、待宰区、食品加工车间,污水管线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