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潘集第三煤矿潘三煤矿(略)(1)工作面地面钻井工程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环评单位:(略)
公示时间:(略)
项目概况:(略)
本项目已由淮南市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略)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控制措施。设置施工工地周边围挡,施工材料入原料库房存放,土方开挖作业喷淋降尘、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洒水抑尘等;运输车辆尽量避免装载过满,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施工车辆经过附近村庄和进入施工现场时实行限速行驶;施工过程的机械设备和车辆,加强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设备和车辆;柴油发电机燃烧柴油产生的废气通过改进燃烧技术、使用低硫柴油、使用先进发电设备等措施。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运输至潘三矿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置;每个井场进出口设置1个车辆冲洗平台,配套建设规格为长2m、宽2m、深1.2m(容积4.8m3)的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每个井场设置1个规格为长3m、宽2m、深1.5m(容积9m3)的泥浆池,钻井废水经泥浆池后回用于钻井;每个井场设置1个规格为长5m、宽6m、深2.5m(容积(略)m3)的清水池,主要用于调配泥浆,洗孔废水暂存于废浆池(容积(略)m3)内,后续经沉淀后,部分用于后续钻井泥浆的调配,部分蒸发,如钻井结束后,废浆池内仍有废水未被消纳,应将其收集入槽罐车内,运送至潘三矿矿井水处理站处置。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略)
危险废物:(略)
生活垃圾:(略)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略)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防治措施。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放在专门的表土堆放区,每个井场的表土堆放区应设置截、排水沟、苫盖等措施;车辆不得随意在施工区范围行驶,其他作业控制在场地范围内进行,不占用本项目临时用地外的其他区域;井场内设置施工便道,采用钢板铺垫;施工结束后按照复垦方案对临时占地进行复垦,剥离的表土回填,恢复原有生态环境功能。
(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及制度。
联系方式:(略)
联系地址:(略)
听证权利告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