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不在施工场地设置食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终排入黄果树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在装修期间,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严格选用装修材料;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物料密闭运输、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施工期粉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略)/(略)-(略))排放标准。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控制噪声污染。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生活垃圾统一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处置,妥善处置;新建及改造废弃物料、设备安装垃圾经回收减量化、资源化后,优先寻求合法(行政审批手续齐全、处理种类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或市政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置,禁止随意丢弃、非法倾倒;装修期间产生的油漆、涂料容器等固体废物由施工单位按照要求规范收集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中三级标准后,由排放口DW(略)接入市政管网,后排入黄果树新城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规模:(略)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此项目劳动定员均为附近居民,不在厂区食宿。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废气、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废气、洗涤异味。锅炉废气排气筒(DA(略))高度建设8m,《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表2规定的燃气锅炉排放限值,厂界氨及硫化氢浓度能够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2中的限值要求。项目洗涤异味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略)—(略))。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使用的洗衣剂及污水处理药剂等使用过程产生的废弃包装袋,统一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原厂家进行更换回收,不在厂内进行储存;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污泥进行沉淀并自然干化(含水率小于(略)%)减量后,定期清掏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间,5㎡),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出入库交接记录内容应参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略)-(略))附录C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