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起点位于灵石县亨泰荣和公司南侧,设置静升互通与现有省道(略)连接,终点位于介休市义棠镇田村,设置两渡互通连接国道(略)主线全长(略).(略)km,连接线长4.(略)km,主线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整体式路基宽度(略).5m,分离式路基宽度(略).(略)m,设计速度(略)km/h,路面采用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设置2座互通式立交、1处收费站、1处隧道管理站和1处养护工区1处,收费站、隧道管理站、养护工区同址建设。主要工程量为:(略)3,填方(略).4万m3,弃方量为(略).3万m3;全线设置桥梁(略).(略)m/9座,主线设桥梁(略).6m/2座(包含主线桥、分离式立体交叉),其中,大桥(略).5m/1座(南同蒲铁路分离式)、中桥(略).1m/1座,连接线未设置桥梁,互通设置桥梁(略).(略)m/7座,其中,静升互通设置桥梁(略)m/1座,两渡互通设置桥梁(略).(略)m/6座;全线共设置(略)道涵洞,主线设置涵洞(略)道,连接线设置涵洞(略)道,静升互通设置4道,两渡互通设置8道;主线设置天桥(略).(略)m/6座,连接线未设置天桥;全线共设置隧道(略)m/1座;工程建设工期为3年。 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略)万元。 | 一、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生态影响。项目生态保护目标主要有占地范围涉及国家二级生态公益林。沿线林地植被类型以油松林、侧柏林、刺槐林等为主,林间多为荆条灌丛,酸枣灌丛、蒿类草丛等灌草丛。评价范围有北花松鼠、东北刺猬、大山雀、沼泽山雀、家燕、白条锦蛇等(略)种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项目施工、运营等将对相关区域野生动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响。 (二)声环境影响。项目评价范围内共有声环境保护目标(略)处,其中村庄8处,学校1处,小区2处。项目实施将对周边保护目标造成不利影响。 (三)水环境影响。拟改线公路主线K0+(略)~终点路段长约(略).(略)km、连接线长4.(略)km、位于郭庄泉域黄土覆盖区范围内,不涉及泉域岩溶裸露区和重点保护区。拟改线公路南同蒲铁路分离式桥梁(中心桩号K(略)+(略))长约(略).5m跨越汾河;静升互通匝道AK0+(略)~AK0+(略).5、AK0+(略).5~AK0+(略)、ZK0+(略)~ZK1+(略)、CK0+(略)~CK0+(略)、NK0+(略)~NK1+(略)长约(略)m穿越介休市县级水源地兴地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将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其他影响。项目实施还将产生扬尘、固体废物等,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污染物渗漏等可能导致次生生态环境问题,存在一定环境风险。 二、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选址选线,尽量避让环境敏感区,对确实无法避让的,结合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强化相关保护措施。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范围内设置取土场、弃土(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工程,施工边界两侧全部设置防护网。临时堆土进行压实覆盖,设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做好环境敏感区的保护、恢复和补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运营期在敏感路段设置警示标志牌与野生动植物宣传牌,设置限速、禁鸣和远光灯限制标志。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河道范围内、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取土场、弃土(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物料堆场等临时工程。穿越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路段禁止排放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并采取路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沉淀事故应急池、防撞护栏、警示标志牌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跨越汾河路段桥梁桩基施工选在枯水期,跨河桥梁涉水桥墩桩基采用钢板桩围堰施工工艺,废弃泥浆及钻渣经沉淀干化后用于路基填筑,严禁随意堆弃。跨越汾河路段、穿越郭庄泉域黄土覆盖区路段,加强施工机械维护,防止施工污废水、漏油等污染地下水,并采取加强防撞护栏措施,合理使用融雪剂。隧道口设置沉淀池,收集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营运期加强运输管理,散装货物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或采用罐装车。收费站、养护工区、隧道管理站(三者同址建设)等场站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站区抑尘洒水和绿化洒水,共建设一座蓄水池用于“冬储夏灌”,不得外排。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跨汾河桥梁路段采取防撞护栏、警示标志牌等措施。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挡护、减振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临近村庄夜间不得施工。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路面,对营运中期环境噪声预测结果超标的2处敏感点,采取安装声屏障措施。后续开展降噪效果跟踪评估,必要时进一步优化强化相关措施,确保满足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维护沿线公众合法权益。配合沿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线路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噪声预测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落实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各类土石方开挖施工,采取有效抑尘措施。设拌合站各场地分别对物料转载、装卸、搅拌过程中的有组织粉尘采用集气系统+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置,沥青烟气采用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分别设排气筒达标排放,场地设置初期雨水收集和洗车平台。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置,弃土(渣)送选定的弃土(渣)场。堆渣采用从低到高、逐层碾压堆弃的方式处置。废焊条、废钢筋等回收利用,设备、车辆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规范设置危废贮存点。废混凝土、生活垃圾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 (六)严格落实文物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振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应严禁采用大爆破施工,尽量避免采用重夯、冲击碾压等振动较大的施工方案,大限度降低对沿线文物的影响。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公众参与:(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