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严格实行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全面落实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精准管控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及建筑垃圾等污染影响,降低对周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严格管控废气无组织排放,强化废气收集措施,建立健全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定期巡检、维护管理制度,如实记录设施运行台账,确保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持续高效运行。项目一二级净化渣(含铊污泥)暂存产生废气(氨气)经经集气管收集,依托年处理(略)吨烧结机头电除尘灰环保综合利用生产线现有蒸发结晶废气净化系统(三层喷淋净化塔系统)处理,氨气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标准值、排放浓度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依托现有1根(略)m高排气筒排放。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改扩建项目无新增生产用水,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安全处置。本项目自身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固废,主要为收集厂区机头灰综合利用生产线产生的危险废物(一二级净化渣(含铊污泥)),只进行暂存,不对其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合理设置防渗区域,并采取有效防渗措施。一二级净化渣(含铊污泥)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暂存以及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略)-(略))要求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责任。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