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1)原料备料环节废气:(略) (2)干燥环节废气:(略) (3)烧结环节尾气:(略) (4)后处理环节废气:(略) (5)危废间废气:(略) (6)检验废气:(略) (7)报告书确定项目以厂区备料环节、后处理等生产厂房边界为起点(略)m包络线为卫生防护距离,现有项目已以现有生产车间边界划定(略)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也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及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包括装置生产废水、公用工程(循环水站/纯水站)排水、生活污水。 (1)装置生产废水 包括磨料废锆珠冲洗废水、湿法作业设备(配料预混罐、均质罐、粗细磨机)清洗废水、易堵设备(喷浆喷嘴)清洗废水、备料湿法作业区地坪冲洗废水、分析检验废水(含检验废水和实验废气喷淋塔排水),本项目装置生产废水量((略)m3/d)((略)m3/a)。 处理措施:(略) (2)装置生产废水 本项目公用工程(循环水站/纯水站)排水合计(略)m3/d((略)m3/a)。 处理措施:(略) (3)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依托可兰素已建成的隔油池和预处理池预处理后通过可兰素项目废水总排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可兰素现有设施满足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要求。 本项目预处理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四川蓬溪经开区(金桥片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及修改单中一级A标排放至倒流溪,终进入涪江。 3.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 项目将厂区各单元按其用途和涉及主要介质分为重点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已按要求采取了防渗措施)、纯水及循环冷却水废水处理回用系统(新增防渗)、生产废水处理站(已按要求采取了防渗措施)、实验室、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已按要求采取了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已按要求采取了防渗措施);简单防渗区包括原料立库、辅料库、制氮站、冷却循环水站、纯水站、空压机房、配电室、原料周转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办公楼、门卫室、生产厂房内其他区域。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新增设备主要产噪设备为干燥机、粉碎机、冷却塔等,对主要的噪声源采取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布局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略) 一般固废:(略) 6.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事故为天然气、危废暂存间废矿物油、分析检验室废液等泄漏事故排放,废水处理装置、废气处理系统事故排放,厂区火灾/爆炸事故等。当发生泄漏、燃烧爆炸事故时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危害程度,并立即通报并组织周边人员进行安全撤离。在整个工艺中设置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系统;防火、防爆、防中毒等事故处理系统;应急救援设施及救援通道;应急疏散通道及避难所。设置有毒、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和自动联锁系统;一旦工艺参数出现异常,系统将自动报警或自动关闭;确保出现泄漏时在短时间内完全停止反应,可有效的保证物料泄漏量在可控制范围内。工艺装置中设置联锁点,均由DCS控制系统完成。 现有厂区内依托已建设总有效容积为(略)m3的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用于收集厂区内可能产生的初期雨水、事故废水和消防废水等。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得到有效实施的情况下,项目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水平,风险防范措施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