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沙陂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沙陂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白马岭河源头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沙政报〔(略)〕(略)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经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代表进行评审,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白马岭河源头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提升九洲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原则同意建设白马岭河源头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略)
三、项目单位:(略)
四、建设性质:(略)
五、项目建设地点:(略)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水生态治理工程、农村污水处理工程、村内微环境整治工程3个模块,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一)水生态治理工程:(略)3,清表工程约(略).(略)m2;(2)开展河底堆积物处理约(略).(略)m3;(3)开展生态护岸修复/加固工程约(略)m3。
(二)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略)3/d,布设DN(略)HDPE管(略)m、接户管PVC-U/D(略)?(略)m;布设检查井(略)座;开展土石方工程(略).(略)m3;开展道路破除及恢复工程约(略).(略)m2。
(三)村内微环境整治工程:(略)3;(3)开展排水沟渠疏浚加固约(略)m;(4)进行坑塘生态治理工程4座。
七、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略)
八、项目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招投标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项目单位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
九、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严格规范九洲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管理,严守资金使用规定,保障项目落地见效,充分发挥资金生态效益。
十一、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工作,确保行洪安全,维护河道生态稳定。
十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工作,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依法依规办理开工前须完善的各项相关手续。其他未尽事宜,请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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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略)
博白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