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对土石方、临时堆放材料进行遮挡、覆盖防护网,定期洒水;站场进出口、材料堆放地进行硬化,加强车辆维护保养,禁止超速、禁止超载,运输渣土及建筑材料的车辆覆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依托周边民房既有设施处理;施工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或喷洒场地控制扬尘;混凝土废料全部由施工单位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废焊条等由施工单位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用部分由施工单位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设备的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选用低噪音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场地中央,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禁止午间((略):(略)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磨溪(略)-U2回注站设有1套处理能力(略)m3/d的闪蒸气脱硫装置,脱硫效率达(略)%以上,气田水闪蒸废气经脱硫装置处理后通过脱硫装置自带的(略)m排气筒达标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回注站正常工况下无生产废水产生,在事故或检修期间产生的气田水通过检修水罐收集暂存,后再进行处理后回注,不外排。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为无人值守站,无生活垃圾。本项目不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由作业区统一收集暂存处理;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位于工具房内,面积约为(略)m2。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危废间按照“六防”进行设置,定期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注水泵区域设置专门的降噪房间;厂区四周除大门外,采用2.2m高砖砌实体围墙;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空压机、制氮机等设置减振消声,并优化工艺,尽量不在夜间回注。 (5)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 本项目将危废暂存间、气田水罐区、注水泵区、集水坑、脱硫装置区、井口区等区域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等效防渗黏土层厚度≥6.0m,K≤1×(略)-(略)cm/s的防渗性能,其他K≤1.0×(略)-7cm/s,等效防渗黏土层厚度≥6.0m),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并按要求进行井筒完整性测试,回注井运行过程中,持续对井口压力、套管压力、环空压力、回注流体的流量、累计注水量、水质等指标进行监测,定期开展套管腐蚀和水泥环状况检测等。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并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确保饮用水安全。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包括站内气田水设备及管道出现事故,回注水转运过程发生泄漏,回注过程中腐蚀等造成回注水渗漏或回注过水窜层,设备故障、油桶破裂导致润滑油泄漏,闪蒸气脱硫装置故障,硫膏发生燃烧事故引起大气污染。项目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略) 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经济、技术上可行,可实现达标排放、有效控制环境风险的发生及不利环境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