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了审批决定。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略)年9月(略)日-(略)年(略)月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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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1 | 关于《江苏辛巴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药物检测服务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泰高新数批〔(略)〕(略)号 | (略)年9月(略)日 |
2 | 关于《瑞可达(泰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智慧能源连接系统改建升级项目(电池连接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二期)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泰高新数批〔(略)〕(略)号 | (略)年9月(略)日 |
3 | 关于《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抗体药物生产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 泰高新数批〔(略)〕(略)号 | (略)年9月(略)日 |
4 | 关于《江苏江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略)万吨硫酸铵挤压颗粒加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泰高新数批〔(略)〕(略)号 | (略)年9月(略)日 |
附件:
1.关于《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抗体药物生产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doc
2.关于《江苏辛巴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药物检测服务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doc
3.关于《瑞可达(泰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智慧能源连接系统改建升级项目(电池连接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二期)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1).doc
4.关于《江苏江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略)万吨硫酸铵挤压颗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