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银宇年产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略)万套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
听证权利告知:(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建设单位:(略)
三、建设地点:(略)
四、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略)平方米,拟新建4栋厂房、办公楼和综合楼等,新上挤压生产线 1 条、时效生产线 1 条,购机挤压主机、铝棒加热炉、牵引机、时效炉等设备。厂区内配套建设消防、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略)万套。
五、产业政策符合性、规划符合性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略)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十六、汽车”中第2条轻量化材料应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选址位于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桥园区)平桥大道(略)号,对照《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年)》,项目位于工业发展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要求。
六、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项目运营期主要生产工艺为加热-热剪切-挤压成型-在线淬火-冷却-锯切-时效-检验、包装入库。
七、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规范建设雨污水收集设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淬火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与冷却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六安市科净源水处理有限公司(平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略)-(略))三级标准,并同时满足六安市科净源水处理有限公司(平桥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挤压生产线锯切工序采用MQL微量润滑系统,源头上减少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的产生,产生的微量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略)-(略))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 部分:(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化厂区平面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略))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略)
一般固体废物:(略)
危险废物:(略)
5.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
项目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对危废贮存库、润滑油/液压油暂存区等区域做重点防渗处理;生产车间、辅料库、成品库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办公生活区实施简单防渗,进行地面硬化处理。
八、总量指标
该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略)
九、环评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可行。项目实施后在采用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各种污染物对周围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影响能控制在国家相关的标准要求范围内。该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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