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于(略)年9月(略)日对金忠住宅楼建设项目和王国平住宅楼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位置 | 许可证号 | 发证日期 | 许可内容 |
| 1 | 邓金忠 | 邓金忠住宅楼建设项目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河镇新村巷(略)号 | 建字第金平县(略)号 | (略)年9月(略)日 | 用地面积(略).(略)㎡,总建筑面积(略).(略)㎡(其中一至三层建筑面积均为(略).(略)㎡,出屋楼梯间建筑面积(略).(略)㎡),建筑高度(略).7m,容积率2.(略),建筑密度(略).(略)%,绿地率(略).2%。 |
| 2 | 王国平 | 万国平住宅楼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河镇白沙冲 | 建字第金平县(略)号 | (略)年9月(略)日 | 规划总用地面积(略).(略)㎡,总建筑面积为(略).(略)㎡(其中一至三层建筑面积均为(略).(略)㎡,屋面楼梯间建筑面积为(略).9㎡),建筑高度(略).4m,建筑密度(略).(略)%,容积率2.(略),绿地率6.(略)%。 |
二、公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此公示期限为7天((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
三、意见反馈方式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pgtzy@(略).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金平县金河镇河东南路(略)号行政中心9楼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略)
(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四)咨询电话:(略)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