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布设机位(略)台,升压站1座,其中F(略)、F(略)风机平台及部分进场道路、集电线路位于桂阳县方元镇方元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陆域;F(略)风机部分进场道路、集电线路位于坪石岭水库饮用水源地二级陆域保护区。本项目拟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家肥使用或林地浇灌,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工程区域地表水体;施工废水禁止直接排入河流,应经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严禁油料泄漏和倾倒废油料;升压站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升压站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升压站内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升压站内及周边绿化,不外排;尽量避开雨季,落实各项水保措施。通过上述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施工不对饮用水源造成不良影响。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选用符合标准的施工机械,合理设置砂石装卸、堆放等施工场地,合理布置施工材料堆场,采取运输车辆密闭、优化运输路线、施工便道及场地及时洒水等抑尘措施,有效控制大气环境影响。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确保生态安全。严格控制道路工程、集电线路、风机平台等施工区域面积,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对自然植被的破坏;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工程占地范围内及场内道路两侧的动植物;新建道路、风机平台及弃渣场表土应及时剥离,并按规范要求妥善堆放,施工完成后将剥离土用于植被恢复;应先挡后弃,严禁在指定的弃渣场以外的地方乱挖乱弃;弃渣场及时绿化,并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和排水设施,恢复植被或覆土造地,防止水土流失。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采用临时隔声防护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噪声影响。运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风电场运行的噪声影响,防止噪声扰民。实行环境噪声跟踪监测,并预留污染防治经费。升压站主变压器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以及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5、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建设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场所进行妥善处置。升压站设储油池和排油管道,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略)m3,每台箱式变压器设置1座容积为3m3的事故池。事故油、风电场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收集、暂存并定期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