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岑溪市一河两岸
(岑华村至南珠高铁站)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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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审批岑溪市一河两岸(岑华村至南珠高铁站)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岑发改报〔(略)〕(略)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岑溪市一河两岸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提高污水收集率,原则同意建设岑溪市一河两岸(岑华村至南珠高铁站)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二、项目代码:(略)
三、项目业主:(略)
四、建设地点:(略)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略)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略)
七、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
八、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略)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略)号),不需办理节能审查。
九、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内容增加(略)%以上或减少(略)%以上,总投资额增加或减少比例超过(略)%以上),或项目超过2年未开工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或重新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防洪评价、国防光缆保护报备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债务。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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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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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年9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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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