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富海河口(略).3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配套(略)kV升压站工程 | 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新义路以西约(略)m,南六合斗渠以北约(略)m | 富海(东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益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本工程(略)kV升压站电压等级为(略)/(略)kV,规划安装1台(略)MVA主变压器,本期安装1台(略)MVA主变压器,总体布置方式为主变户外布置,(略)kV配电装置户内GIS布置。 |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单位应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通过加强管理、设置硬质围挡、篷盖封闭、定期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二)废水污染防治。升压站建设时将在施工区设立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充分停留后,上清液用作施工场地洒水用,淤泥依法依规处置;施工营地内设置移动型环保厕所,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运营期升压站内产生的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集中收集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及道路喷洒。 (三)噪声污染防治。升压站应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略))1类要求,同时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略)—(略))1类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四)固废污染防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的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依法规范处置;变压器废油和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电磁辐射防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略)—(略))要求。 (六)生态环境保护。升压站施工时,应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减少对植被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
2 | 富海河口(略).3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 |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东至新户镇新义路,南至新户镇长兴新村(南楼村)旧村址东北,西至潮河坝东,北至镜湖新村(东村)南部沟渠 | 富海(东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黄河三角洲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河口区规模化集中式风电开发项目,机组配置为(略)台6.(略)MW、4台6.7MW(其中一台降容运行)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略).3万千瓦,配套建设(略)kV升压站、场内集电线路、检修道路等配套工程。 |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单位应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通过加强管理、设置硬质围挡、篷盖封闭、定期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型环保厕所,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与食堂废水(隔油池预处理)一起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和道路喷洒,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尽量安排在昼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施工场地周边设置硬质围挡,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略));运营期选择低噪声风机设备,定期对风力发电机组进行检修,厂界噪声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生活垃圾堆放在指定的临时堆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依法合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升压站主变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事故油池和贮油坑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要求;危险废物除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外、贮存环节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 (五)生态环境保护。施工时应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减少对植被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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