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项目营运期碳氢清洗废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调胶、注胶、涂胶、固化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汇总进“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处理后通过(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湿式作业的机加工油类挥发废气采用集气罩或直连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危废贮存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2#处理后,导出口排放;切割废气采用固定工位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粘胶废气、烘干废气、酒精擦拭废气、达标废气及生产车间未捕集到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碳氢清洗工序、注胶工序、下料、修模、粗车加工、铣面钻孔/钻孔、车削钻铣加工、精车加工等工序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3中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略))中表A.1标准。
(2)废水: 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接管至金州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执行泰州金州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泰州金州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中A标准。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同时增强厂房密闭性,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项目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不含油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未沾染化学品)、布袋收尘、废布袋为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综合利用;含油废边角料、废玉米芯、废槽液、含胶废手套、抹布、废抹布、废胶、槽底残渣、废切削液、废7#主轴油、废液压导轨油、废磨料、废塑料微珠、废陶瓷圆球及废研磨介质、废包装材料(沾染化学品)、污泥、废过滤介质、废油、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