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省道S(略)上杭县下都镇吉安村至五丰村(永定界)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杭发改〔(略)〕(略)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委以龙发改审批〔(略)〕(略)号文批复了项目建议书,同意项目建设。根据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省道S(略)上杭县下都镇吉安村至五丰村(永定界)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龙投研审〔(略)〕(略)号),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建设地点:(略)
三、项目单位:(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略)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略)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略)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略)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略)万元、基本预备费(略)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略)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略)
六、招标内容:(略)
七、节能审查意见:(略)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上杭县人民政府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并报上杭县委政法委备案。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有关要求
1.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市交通运输局行业审查意见和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报告要求,抓紧完善各项前期手续,并据此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严格按照批复的投资估算控制总投资。
2.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并按照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要求,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林)报批工作。
3.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项目资金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及建设条件,项目各项法定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略)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年(略)月(略)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码 | (略)(略)-(略)-(略)-(略)-(略) | 总投资额(万元) | (略) |
项目名称 | 省道S(略)上杭县下都镇吉安村至五丰村(永定界)段公路改建工程 |
是否含有或拟申请国有投资或国家融资(是/否) | 是 |
项目投资中国有资金投资是否占控股或主导地位(是/否) | 是 |
|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方式 |
公开 | 邀请 | 不招标 |
勘察 | (略) | | √ | |
设计 | (略) | | √ | |
施工 | (略) | √ | | |
监理 | (略) | √ | | |
重要设备 | | | | |
重要材料 | | | | |
代建 | | | | |
其他 | (略) | | | |
情况说明: 1.本项目施工费用包含重要材料,无重要设备费用,其他费用含项目建设管理费、建设工程前期工作咨询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基本预备费等。 2.本项目总投资额(略)万元,其中勘察(略)万元、设计(略)万元、施工(包含重要材料)(略)万元、监理(略)万元、其他(略)万元(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3.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项目单位:上杭县交通运输局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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