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鼎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博白县鼎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组织评查,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性质
项目(项目代码:(略)
二、建设项目内容
博白县鼎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在现有生产线上增加3台高频感应电炉以及1台淬火炉,配套增设相应的环保设备,增加年产3万吨铸造件。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铸铁件6万吨(其中原项目产量为3万吨,扩建后产量3万吨)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三、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空气环境:(略)2、NO2、PM(略)、PM2.5、CO、O3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略)-(略))过渡阶段浓度限值二级标准要求,故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水环境:(略)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水污染影响型三级B。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略)),对于评价等级为三级B的项目可以不用调查项目所在区域附近河流近三年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因此不对项目所在区域附近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
声环境:(略)
生态环境:(略)
四、建设项目按照《报告表》和我局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项目。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项目不新建厂房,无需任何土工建设,仅增加相关的生产设备,因此施工期污染主要是设备安装、环保设施建设产生的焊接废气表现为间歇特征,采取分散式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3)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优先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
②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尤其是夜间严禁高噪声机械进行施工。
③采用距离防护措施:(略)
④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期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外售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2.运营期
(1)废气防治措施:
①冶炼工序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略)m排气筒排放。
②淬火、回火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油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略)m排气筒排放。
③项目浇筑成型、落砂、抛丸打磨工序颗粒物采用移动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并经半敞开式厂房围挡沉降后无组织排放。
④食堂油烟经油烟机处理后通过专用的排烟通道排出。
(2)废水防治措施:
①电炉冷却用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②混砂用水全部蒸发、损耗。
③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3)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对声源采用减振、隔声、吸声和消声措施。
②高噪声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选用密封性能好的门窗,在门窗上安装密封条及贴上隔音毡或使用隔音窗帘等材料,增强门窗的隔音效果,减少噪声的传播。在噪声大的车间,其墙面采用吸声材料。
③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在厂区布局设计时,应将噪声大的车间设置在厂中心,周围建造仓库等辅助用房,阻挡主车间的噪声传播,把车间的噪声影响限制在厂区内,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标准要求。
④建议职工在高噪声生产车间佩戴防护耳塞,避免高噪声对职工身心健康造成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电炉废炉渣外售建材厂综合利用。
②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车间沉降粉尘作为项目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
③金属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④废型砂收集后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
⑤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⑥废矿物油、废含油废抹布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略)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略)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产业政策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未采用淘汰落后工艺及设备。本项目已获得博白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略)
(6)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地址位于博白县沙河镇礼安村沙坡顶,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敏感目标,所在地区域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本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带动区域经济发展,项目选址合理。
(7)与区域饮用水水源地情况
经核对《玉林市第二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略)年9月)、《玉林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博白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博白县第二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等相关资料,项目评价范围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对周边饮用水水源地影响较小。
(8)项目与玉林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相符性
本建设项目与玉林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
六、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略)年版)要求,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建设项目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八、建设单位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按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长不超过(略)个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博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十、项目在建设和生产经营运行中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政策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十一、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办理用地、用林、水土保持、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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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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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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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略) |
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略)年(略)月(略)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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