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 ((略)-JLZLAC-F(略))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项目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工程设计服务,服务内容:(略) 本工程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略)万元(最终以上级拨付经费为准),建设地点:(略) 计费基准: 工程设计服务参考基准费用: 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略)万元:(略)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略) (七)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略) (二)申领地点:(略) (三)申领方式:(略) 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略) (二)报价截止时间:(略) (三)报价地点:(略) (四)报价方式:(略)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略) (二)开标地点:(略) 八、样品 采购包(1):(略)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略)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会。 十一、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略)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十四、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略) (略)年4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