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需求 | 备注 |
1 | 主要采购大门智能管控系统、测速设备、抓拍一体机等配套建设物资 |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
说明:(略) |
1、项目预算(略).(略)元;
2、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四)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五)报价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略)年、(略)年、(略)年)审计报告。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n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九)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略)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略)
(二)申领地址:(略)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