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火烧眉毛的时候,谁还有心思等二十天的公告期?
你翻采购法,翻到竞争性谈判四个字,觉得有救了——这个快,不用等。
但我见过太多人把它理解成找几个人来谈一谈,谁便宜选谁。你要是也这么想,劝你先停下来,把这事搞清楚再说。
竞争性谈判不是让你随便谈的它是法定的采购方式,不是什么变通手段。
大多数人对它的理解,在三个地方出了问题。
第一,觉得竞争性谈判可以绕开审批。你真去走一遍就知道了,该走的流程一步都不少。它只是采购方式的一种选择,不是捷径。很多人一遇到时间紧就想到竞争性谈判,觉得反正不是招标,不用那么麻烦。这种想法最危险。采购法实施条例里写得明明白白,竞争性谈判同样需要编制谈判文件、组织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去年我就见过一个案例,某单位因为把竞争性谈判当成了快速通道,结果被审计揪出来,项目重做不说,相关负责人还背了处分。
第二,觉得谈判就等于压价。你要是冲这个去的,多半会把谈判搞成逼供应商降价。但竞争性谈判真正能帮你的,是在技术方案上做文章。我见过最离谱的一次,采购经理上来就说不谈方案,就谈价格,谁便宜谁做。结果呢?最低价中标的那家做出来的东西跟预期完全对不上,后期扯皮花了三倍的时间。竞争性谈判之所以叫谈判不叫比价,就是因为它的核心是多轮沟通、逐步把方案对焦。
第三,觉得可以随便指定供应商。该公告公告,该评审评审,参与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只不过门槛条件可以灵活一点。有些人觉得反正我就想找那家做,走个过场就行。跟你说,这种想法一旦被质疑,连翻盘的机会都没有。采购的质疑投诉率这几年一直在上升,尤其是竞争性谈判这种主观性较强的采购方式,最容易被人抓住把柄。
什么情况下能用它法律对适用情形有明确限制。我列几个最常见的:
1. 时间紧到确实来不及注意——我说的不是你自己没安排好导致的时间紧。是那种突发的应急需求,自然灾害、公共事件之类的。这个理由才站得住。
你要是因为预算没批下来、流程没走完导致时间不够,别拿这条当借口。审计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对时间紧急有明确的界定标准,不是什么紧急都能用。
2. 你作为采购方也说不清要什么有些项目,技术需求只能定个方向。复杂IT系统、定制化研发项目,典型的这种情况。
公开招标那套玩法就不灵了——你招标文件里没法把技术要求写死。比如你要上一套ERP系统,涉及财务、供应链、生产制造好几个模块,还要跟现有系统对接。这种需求,你自己都没完全想清楚,怎么写招标文件?写得太死,后面想调整都难;写得太活,又怕投标的人钻空子。
竞争性谈判的好处是,你可以先框个方向,一轮一轮谈,方案越来越清晰。第一轮先让供应商出初步方案,你提需求澄清;第二轮深入技术方案,逐个质询;第三轮方案成熟了再谈价格。这样走下来,最终买到的才是你真正想要的东西。
3. 能做这个项目的人就两三家某些专业领域,供应商就这么多,硬走公开招标大概率流标。我见过一个特种设备采购项目,全国能做这个的供应商不超过五家。强行走公开招标,结果只有两家来投标,按规定不够三家,流标了。重新招标又等了一轮公告期,前后浪费了一个多月。
竞争性谈判在这方面友好一些。虽然也要求不少于三家,但在供应商的选择范围上更灵活,可以通过专家推荐、供应商库选取等多种方式。
4. 涉及敏感信息国家安全、商业机密,或者特定工艺不能公开需求的。这种情况也适合。
六个关键步骤图片如果你判断下来确实适合,下面说具体怎么操作。
第一步:(略)
它不需要把技术参数写得多死,但下面几样必须说清楚:
项目基本目标和范围评审标准和权重供应商要交什么材料谈判规则和流程最终报价要求有一个东西必须在文件里标清楚——实质性要求。这些是硬门槛,达不到的直接出局。很多人在这一步吃了亏,谈判文件里实质性要求写得太模糊,结果供应商报上来的方案五花八门,评审的时候根本没法比。
第二步:(略)
来源越分散越好,别让某一个人或部门带节奏。我建议至少有两个不同的推荐渠道,比如采购人推荐一家、评审专家推荐一家、公开征集一家。这样既保证了竞争性,也避免了串通的嫌疑。
第三步:(略)
很多人不把这个比例当回事,觉得我出钱当然是我说了算。但这里恰恰最容易出问题。专家应该是懂技术和市场的,不是你单位的自己人。实操中常见的问题是,采购人代表占了多数,评审专家成了摆设。结果谈判变成采购人说了算,评审专家签个字就走了。这种操作一旦被质疑,程序上站不住脚。
第四步:(略)
不是一次谈完就收工。竞争性谈判的核心是多轮——第一轮把需求聊透,第二轮深入技术方案,第三轮锁定最终方案和价格。
这里有个关键技巧:(略)
另外,谈判过程中要给供应商充分表达的机会。别预设答案,别搞你听我的。谈判不是审讯,是沟通。你让供应商多说,才能发现方案里的漏洞和亮点。
第五步:(略)
按谈判文件里定好的标准打分,分最高的成交。评审标准可以是最低价成交,也可以用综合评分法,看你项目特点来定。我的建议是:(略)
第六步:(略)
签之前仔细对一遍。我见过签了份跟谈判结果都对不上的合同,后面扯皮扯了很久。
一个(略)万的案例图片某单位要上一套ERP系统,预算(略)万。涉及财务、供应链、生产制造好几个模块,还要跟现有系统对接。
公开招标的话,需求细节写不细,担心出现低价中标、后期加价的情况。
他们最后走了竞争性谈判。
第一轮,三家供应商分别汇报初步方案,谈判小组提需求澄清。一轮下来,大家对需求的理解更准确了。其中一家供应商的初步方案明显偏离了方向,小组及时指出来,对方在第二轮中做了大幅调整。
第二轮,每家拿出详细方案,小组逐一质询。发现A在某几个功能上有明显短板,B的实施方案周期太长。这一轮最有价值——如果不是面对面沟通,这些问题在招标评审中很可能被忽略,等到实施阶段才发现就晚了。
第三轮,方案已经比较成熟了,这时候谈价格。C的方案最契合需求,报价合理,最终成交。
整个流程(略)天,比公开招标省了将近两周。后续实施也顺利,没出现扯皮。
这个案例说明什么?竞争性谈判最大的价值不是你谈出了多低的价格,而是通过多轮沟通,把需求和技术方案一步一步对焦,最终买到真正想要的东西。
五个坑图片坑一:(略)
坑二:(略)
坑三:(略)
坑四:(略)
坑五:(略)
四件先做的事图片准备用竞争性谈判之前,把这四件事做了:
确认适用情形——对照上面说的四种,看你的项目属于哪个。不属于的话,老老实实走公开招标。谈判文件写细一些——技术要求不用写太死,但评审标准、实质性要求、谈判规则这些必须清楚。选对人——技术专家、财务人员、法律顾问,该有的角色一个不能少。留好记录——文字记录或者录音录像。不是为了应付检查,是保护你自己。说最后一句竞争性谈判是件好用的工具,但它不是万能钥匙,也不是绕开公开招标的后门。
用对了,它是解决复杂采购的好东西。用不对,它比公开招标更容易翻车。
按规矩来,别按感觉来。规矩研究透了,方法掌握了,竞争性谈判就是你采购工具箱里最趁手的那件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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