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睢宁县(略)年城区苗木补植 JSZC-(略)-JSWR-T(略)-(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对睢宁县城区范围内道路,公园等绿化苗木缺株断带进行补植,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略)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同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一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供应商自(略)年6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园林绿化)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三者须同时具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谈判文件:(略)
联系电话:(略)
(四)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五)终止谈判终止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竟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六)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等。(八)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九)采购意向链接:(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