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1#海上光伏项目陆上集控中心项目设备基础等劳务作业分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类别:(略)
二、招标方式:(略)
三、招标范围:
(1)上海临港1#海上光伏项目陆上集控中心项目设备基础等劳务作业分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于对项目场地进行多区域平整,开展土方开挖作业,包括一般土方开挖、沟槽土方开挖,采用机械开挖和人工清底,同时完成对应区域土方回填,确保回填密实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对所有基坑作业面进行排水降水。建设所有设备及设施基础,包含筏板基础、桩承台基础;配合完成桩基后续的截(凿)桩头作业,在基础周边铺设复合垫层,商品砼垫层作为基础找平层进行施工全过程沉降观测,成品沉降预埋点安装,对有防水要求工程进行防水施工,钢筋制作安装,避雷针施工、金属围栏、钢格栅、钢制坡道等金属设施,所有外露钢材采用热镀锌防腐处理,同时安装预埋铁件。商品砼浇筑、振捣、养护、模板安拆及整理、脚手架安拆及整理;针对设备安装需求,进行混凝土二次灌浆并建造电缆沟。对混凝土与土壤接触部位涂刷环氧沥青或聚氨沥青防腐涂层,敷设环氧地坪,砂浆拌合、砌块砌筑,完成台阶面层施工,场地平整敷设碎石,安装铝合金百叶窗及电缆终端警示装置、主网接地及引上接地、基础内预埋管安装等劳务施工作业。
(2)投标方第一个施工项目均需实施土建工程的“首件样板工程”,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钢筋制作和安装、模板支架安装、混凝土施工、砌体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等。“首件样板工程”实施需满足规范、设计、监理及建设单位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首件样板工程”必须整改至合格为止,未进行“首件样板工程”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施工项目不得进入正式施工环节,需要隐蔽的“首件样板工程”的工序,在隐蔽前需要留下影像资料。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超越甲方(业主)划定的道路或临时场地边界所造成的所有压耕地、青苗损坏、自然环境破坏及周围生活环境破坏等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配合甲方永久用地征地,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因施工造成的阻工问题并承担相应的协调费用。
1.3、若因乙方施工进度、质量等原因达不到项目部要求,甲方有权利指定其他分包单位进行施工,并将在过程中的结算扣除相应工程量。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工程施工进度调整乙方施工范围,由于该调整给甲方带来的额外费用或损失,由乙方双倍承担。
1.4、合同价格中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工程全部施工工程内容:
(1)按本合同分工,所有应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未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采供,即使已由乙方采购供应被用于工程,也一概不计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的任何款项内。
(2)凡乙方自行采购的物资,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自行结帐付款,严禁以甲方的名义进行赊账、欠账、担保;如果发生合同纠纷或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负责领取材料的运输保管。
(4)负责自行施工成果的成品保护。
(5)负责自身员工施工安全的教育、劳保用品的发放并按规定缴纳员工保险;负责提供自身施工人员的保险和体检证明(县级医院以上)。
(6)负责独立完成三级质量验收,填报验评表格,施工记录表格的填写。
(7)按照甲方资料要求、施工进度向甲方提供与施工进度匹配的相关资料,配合四级验收和质检站的抽检工作。
(8)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进度及其匹配的相关资料同步进行。
(9)负责配合其他标段的测试等工作,负责已完工程的验收、消缺、创优工作。
((略))负责提供所承担施工项目的施工工器具的合格证、检验证,并处理好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
((略))乙方应及时发放乙方现场工作人员的工资,如乙方未及时支付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工资,经甲方核实确实如此,甲方可从支付乙方任何一笔款项中优先扣除该工资款直接支付乙方人员工资。
((略))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得到甲方通知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如果乙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略))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无故停工(除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若乙方无故停工一天,并且接到甲方通知后仍继续停工,则乙方构成根本违约,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需支付合同价(略)%的违约金。
((略))在施工隐蔽工程时,必须通知甲方人员及监理人员到达现场后才能施工。
((略))乙方负责承担上述全部工作所发生的相应费用。如果上述费用甲方代付了部分,则结算时从乙方工程结算价款中扣减,甲方代付金额从结算价款的(略)%中进行扣减。
((略))乙方须负责配合将甲供材料设备送检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或试验工作;
((略))服从甲方公司安全建设管理要求,设置班组,固定班组长、质量员、测量员、资料员、物资保管员、技术员、劳资员、专职安全员,且相关人员必须符合任职要求并具有相关证书,人证合一。班组设置应覆盖每一位施工人员。
((略))乙方根据现场施工类型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略))施工期间负责场地临时排水、防雨、防尘措施,设置临时排水设施施工,避免雨水冲刷、场地积水,确保回填施工质量及现场文明施工。
1.5、项目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1.6、乙方应妥善处理其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合同争议、纠纷,避免甲方被动参加乙方与劳务人员之间的仲裁、诉讼案件。在无证据证明甲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当甲方作为被告被动参加乙方与劳务人员之间的仲裁、诉讼案件时(以甲方收到法律文书为准),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a)在最近一期工程款中暂扣2万元人民币,作为甲方为此案件支出或将要支出的差旅、取证、专家咨询、律师聘请、法院诉讼等费用;
(b)在最近一期工程款中暂扣5万元人民币,作为对甲方内部政策运作受损、企业声誉负面影响等的赔偿;
(c)案件终裁或终审认定甲方无过错(以甲方收到法律文书为准)时,甲方暂扣第(a)、(b)项7万元人民币将正式扣除,且甲方将乙方与劳务单位及个人录入内部负面记录;
(d)案件终裁或终审认定甲方有明显过错(以甲方收到法律文书为准)时,甲方退还暂扣第(a)、(b)项7万元人民币。
四、采购方式:(略)
五、招标控制价:(略)
六、资质要求:(略)
七、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略)
招标平台:(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八、招投标日期: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略)
投标截止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