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