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浙东南水资源配置通道-宁波象山港北岸配水
(一期)工程Ⅱ标段项目爆破技术服务采购
(采购编号:(略)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响应人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略)
1.2采购人:(略)
1.3采购项目概况:(略)
本工程联通宁波市水库群东西线联通工程与韩岭引水工程,起点为蒋家池头调节站,终点为韩岭引水工程,设计输水规模推荐为(略)万m3/d。本标段为施工Ⅱ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管道、1#隧洞(包含2条支洞)、2#管道及横溪调节站(包含机电与金属结构安装)。本标段总投资(略).(略)万元,施工总工期(略)个月。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1.4采购方式:(略)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略)
2.2计划工期:(略)
2.3建设地点:(略)
2.4质量要求:(略)
2.5标段/标包划分:(略)
3.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依法设立且其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经理等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1.1资质要求:(略)
3.1.2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财务要求:(略)
3.1.4业绩要求:(略)
3.1.5信誉要求:(略)
3.1.6项目经理要求:(略)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响应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2.2 响应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况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
(3)本项目(标段)响应截止时仍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状态;
(4)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成交后合同无法履行;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7)在本次投标中,以他人的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应当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网址为https:(略)
4.2未按本采购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略)年7月(略)日(略):(略)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6.1谈判时间(预计):(略)
6.2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自动放弃该轮次谈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人:(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