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略)
1、采购项目
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谈判方式采购新疆电力国华新能源哈密巴里坤国能(国华)三塘湖(略)万千瓦新能源项目EPC施工总承包(标段一)项目所需的商品混凝土。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概况:(略)
3.采购范围: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略)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混凝土 | C(略) | m3 | (略) | |
2 | 混凝土 | C(略)耐腐蚀混凝土 | m3 | (略) | |
3 | 混凝土 | C(略) | m3 | (略) | |
4 | 混凝土 | C(略) | m3 | (略) | |
5 | 混凝土 | C(略) | m3 | (略) | |
6 | 混凝土 | C(略) P8 | m3 | (略) | |
7 | 混凝土 | C(略) | m3 | (略) | |
8 | 混凝土 | C(略)F(略) 包含螺旋形聚乙烯醇纤维, 添加引气剂,螺旋形聚乙烯醇抗裂纤维,抗拉强度>(略)MPa.添加量0.9kg/m3 | m3 | (略) | |
9 | 混凝土 | C(略)F(略)阻锈抗硫酸,包含螺旋形聚乙烯醇纤维,外加剂包括阻锈剂、抗硫酸盐、引气剂,螺旋形聚乙烯醇抗裂纤维,抗拉强度>(略)MPa.添加量0.9kg/m3 | m3 | (略) | |
| 合计 | | m3 | (略) | |
注:(略)
4.搅拌站供应要求:
搅拌机实际生产产能需大于(略)m3/h,理论产能不低于(略)m3/h;配料仓设置4个,单仓容量为(略)–(略) m3;水泥仓数量不少于4个,单仓容量不低于(略)t;搅拌楼及输送带须采用全封闭设计。
5.运输能力要求:
泵车要求两用一备(汽车泵臂架长度不小于(略)米,单台泵车实际有效出料≥(略)m3/h),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罐车根据施工浇筑强度配置,保证风机基础混凝土浇筑连续性,常备总罐车数量不低于(略)台(单台容量不小于(略)m3),且需满足高峰期连续浇筑的运输需求,若运距较远机位,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罐车,所有运输车辆手续齐全、车况良好,提前做好日常检修维护,保障运输通行顺畅。
6.交货时间:(略)
7.交货地点:(略)
8.质量标准或要求:
8.1技术要求(如有更新,按新标准执行)
8.1.1混凝土生产严格执行《预拌混凝土》(GB/T (略)-(略))的规定;
8.1.2强度试验结果评定以《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略)-(略))为准;
8.1.3混凝土泵送应符合《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略)-(略))的要求;
8.1.4混凝土所用材料及配合比需满足《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略)-(略))、《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略)-(略))、《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略))和《混凝土用水标准》(JGJ(略)-(略))的规定。
8.1.5本合同执行期间,应严格遵循国家及行业新技术标准,合同项下所有产品参数需符合采购要求,质量标准需满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8.2原材料要求
8.2.1乙方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采购原材料,并自行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乙方混凝土搅拌站必须配备氯离子含量快速测定仪,对货场砂子及进场砂子进行及时抽检,严禁质量不合格的砂子进场;
8.2.2乙方应完整留存混凝土生产记录、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检验、原材料复检报告等资料(一式肆份),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对搅拌站的现场检查(包括原材料抽检、生产过程监控及抽检,以及内业资料与产品的一致性核查),乙方需积极配合,不得推诿。
8.3 混凝土要求
8.3.1水泥:(略)
8.3.2细骨料宜选用中粗砂;粗骨料宜选用连续级配,大粒径不大于(略)mm,且不得使用可能引发碱骨料反应的活性骨料。
8.3.3拌合用水:(略)
8.3.4外加剂:(略)
8.3.5风机基础混凝土耐久性基本要求:(略)
8.3.6风机基础混凝土中需掺加螺旋形聚乙烯醇抗裂纤维,其抗拉强度不低于(略)MPa,常规掺量为0.9kg/m3,具体掺量需通过试验确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必须具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若三证合一,须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并在有效期内,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略)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略)%,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若三证合一,须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并在有效期内,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类似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略)万元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若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无金额体现,可附有效的结算单、发票)(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可用生产厂家的供货业绩)。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在“阳光采购网”被中国电建及成员企业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谈,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谈。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详见采购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开启由“采购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及时关注开启结果。
2.响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谈判时间:(略)
谈判地点:(略)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8、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略)-(略))提出投诉。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