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妇幼保健院三院区消防维保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毕节市妇幼保健院三院区消防维保项目已按规定程序完成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略)
2.采购方式:(略)
3.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略)
4.谈判时间:(略)
5.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三、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候选单位(成交供应商):(略)
第二成交候选单位:(略)
第三成交候选单位:(略)
服务期限:(略)
四、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略)年7月(略)日—(略)年7月(略)日。
五、公示说明
1.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主办科室:(略)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