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谈判费用 | 供应商自理 |
2.1 | 谈判采购文件 | 详见本谈判采购文件 |
2.2 | 供应商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前 |
2.3 | 对采购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前 |
3.1 | 响应文件的构成 | 详见公开谈判采购公告及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
3.3 | 谈判报价 | 1、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略) 4、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略)%。 |
3.4 | 谈判有效期 | (略)天 |
3.5 | 谈判保证金 | 无 |
3.7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封面盖单位章,响应文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
响应文件纸质版份数 | 电子文档线上提交,无需纸质文档 |
4 | 谈判与评审 | 评审办法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
4.2 | 谈判人员要求 |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和相关技术人员 |
5.4 | 履约担保 | 按照采购公告二、9条执行 |
1、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次谈判,包括现场踏勘、组织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理。
2、谈判采购文件 2.1 谈判采购文件
包括下表所列文件:(略)
章号 | 名称 |
一 | 谈判邀请书 |
二 | 供应商须知 |
三 | 合同条款及格式 |
四 | 响应文件格式 |
五 | 技术文件 |
2.2 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谈判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向采购人提出。
2.3 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
采购人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对已发出的谈判采购文件通过采购平台进行修改。
3、响应文件的编制3.1 响应文件的构成:
(1)应包括下列部分:
1)谈判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保证金
4)首次报价表
5)供应商信息
6)类似业绩资料
7)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8)商务偏差表
9)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他商务资料
(略))技术偏差
(略))交货计划表
(略))响应文件说明书与其他技术资料
(略))附表
(2)终报价文件应包括:
1)终报价表(含分项报价)
2)谈判小组要求的其他资料
3.2 资格审查资料
(1)“供应商信息”应附谈判采购文件所列资格文件复印件,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若有)、体系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经供应商盖公司章的复印件。
(3)“业绩及正在执行的供货合同项目表”应附相应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试验报告及鉴定证书”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3.3 谈判报价
(1)报价是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供应商所有的货物价款,包括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
(2)供应商必须按附件的首次报价表、各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报价货币人民币(国内)或美元、欧元(国外)。
(4)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
(5)所有供应商的谈判响应终报价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3.4 谈判有效期
3.4.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有效期为(略)天。
3.4.2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4.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3.5 谈判保证金
3.5.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参与的,其谈判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5.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3.5.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所有供应商退还谈判保证金。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3.6 响应文件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供应商谈判时应提交的符合性证明文件应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2)证明材料及服务合格和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样和数据。
(3)对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要求做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
(1)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第四章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写。
(2)(A)响应文件(包括报价文件)应包括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对正本和副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递交可编辑的电子版谈判采购文件1套(U盘),响应文件的电子版中所有文本文件和表格均分别采用Word和Excel编辑。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应按规定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填写响应文件时,如有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
装订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
密封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
(2)(B)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8 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以及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9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正、补充或撤回已送达的响应文件,且应密封、加印,并在内层封套面上注明相应的“修改”、“补充”或“撤回”的字样。并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按第3.6款规定的递交。
(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4、谈判与评审 4.1 谈判小组
(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2)谈判会议全过程由采购人代表主持,邀请相关监督部门监督整个谈判过程。
4.2 谈判步骤
1.初评
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供应商的资格,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提出澄清问题和谈判内容。
2.与供应商分别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同时提交二次密闭报价。谈判内容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综合评议
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情况、响应文件以对供应商进行比较,并对谈判结果进行综合评议,编写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
参加谈判人员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相关技术人员。
4.4 谈判记录
(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组长起草,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报告中阐明。
(2)谈判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推荐成交候选人。
(3)评审报告可包括以下内容:
1)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算术错误检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资格不符合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2)与各供应商一对一谈判内容记录;
3)二次/终密闭报价情况;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合同授予 5.1 合同授予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符合下述要求的供应商:(略)
(1)供应商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2)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5.2 采购人在授标时保留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合同非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变更;
5.3 合同的签订
采购人与成交人协商签订书面合同;
5.4 履约保函
成交人应在合同签字盖章后7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略)%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
6、纪律和监督
(1)采购人不得泄漏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为规范股份公司采购工作,根据股份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谈判小组和工作小组。
2、谈判小组
2.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谈判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谈判小组组建后报采购领导小组备案。
2.4评审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谈判小组服务。
3.2接受谈判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略))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略))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终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终报价时,视同供应商终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终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终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1.2.2谈判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2、响应文件澄清
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能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谈判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供应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谈判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
3.2评审价
3.2.1评审价计算公式
评审价=终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终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终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评分及排序
3.3.1评审内容及分值
根据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打分。
响应文件得分=报价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3.3.2报价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1)
按评审价计算报价得分,报价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3.3.3商务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2)
按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3.3.4技术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3)
按技术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五、评审报告
1、谈判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起草,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报告中阐明。
2、本采购项目将视具体情况推荐一至三名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推荐的原则进行,推荐结果将在评审报告中载明。终得分相同时,以终评审价低者优先;终评审价也相等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谈判小组投票(抽签)或其他方式确定。
3、评审报告可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评审价计算、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汇总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表1:
报价部分评审细则(满分(略)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一 | 评审价 | (略) | 一、评审基准价确定: 1、以所有能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有效报价中低值确定评审基准价。 二、得分: 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分值((略)分) |
合计 | (略) | |
表2:
商务部分评审细则(满分(略)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一 | 响应文件完整性、响应性 | 3 | 对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性进行评价,优得满分,低得 1 分。 |
二 | 生产能力及销售业绩 | 6 | 对供应商生产能力及(略)-(略)年销售业绩进行评价,生产能力及销售业绩优得满分,低得2分。 |
三 | 企业综合实力 | 4 | 比较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收入、生产能力等,标准:(略) |
四 | 财务状况 | 4 | 对供应商的财务状况(主要对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等)进行评价,优得满分,低得 1 分。 |
五 | 商务部分偏差 | 3 | 根据横向比较综合评审,优得3分,低得 0 分。 |
合计 | (略) | 低得分5分。 |
表3:
技术部分评审细则(满分(略)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一 | 履约能力及交货进度保证措施 | (略) | 根据供应商的加工设备情况、人员配置情况、生产能力、进度保证措施等横向比较综合评审,优得满分,低得 7 分。 |
二 | 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工艺实现路径及检验报告 | (略)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良好的工艺路线及产品质量保证具体措施,优得满分,低得5 分。 |
三 | 生产能力及类似产品供货经验与业绩 | (略) | 对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及响应人近3年类似产品供货经验与业绩进行评价,优得满分,低得 3 分。 |
四 | 售后服务承诺 | 5 |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进行评价,优得满分,低得 0 分。 |
合计 | (略) | 低得分(略)分。 |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采购合同
买方:(略)
卖方:(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
一、物料编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时间 签订日期: | | |
序号 | 物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制造商名称/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交货日期 |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4 | | | | | | | | | |
5 | | | | | | | | | |
6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元):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
项目名称 | | |
| | | | | | | | | | |
合同总价含(略)%增值税,含乙方将合同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并履行完其他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及乙方应缴纳的税费。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甲方公司技术要求向甲方提供质量可靠,满足要求的全新产品。乙方所供产品需满足规定的重量保证值。
2.产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若生产厂家的技术标准高于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乙方应按高于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技术标准执行。
3.乙方承诺交付甲方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及知识产权纠纷,同时不涉及任何第三方利益纠纷,凡因此出现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随设备配件、配件工具提供:(略)
四、包装:(略)
五、交货时间和地点:
1.乙方应按以下时间和地点将产品交给甲方(包括甲方指定的其他方):
(1)交货时间:(略)
(2)交货地点:(略)
满足产品安装使用所需的图纸及产品合格证书等技术资料各 1 套,乙方应随产品一并提交甲方,否则视同延迟交货处理。
2.产品的实际交货日期以符合合同要求的后一批产品包括备品配件,到达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准。
3.乙方承担产品交付给甲方之前的损毁、灭失风险。
六、运输:(略)
七、到货检验:
1.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将对产品的包装、外观及数量进行检验。如发现产品由于乙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的情况,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略)小时内进行修理、更换或补齐相应的部件,并承担相关费用。
2.上述检验为现场的到货检验,现场检验未发现问题或乙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修理、更换或补齐短缺部件,均不能视为乙方按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质量责任的减轻或者解除。
八、安装和质量保证:
1.产品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充分配合。
2.如果产品安装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需要进行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更换,乙方应承担进行上述工作所需的费用。
3.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终用户签发临时验收证书之日起(略)个月。在质量保证期终止之前,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对产品实行“三包”服务。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长于上述质量保证期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
4.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乙方责任需要修理、更换有缺陷的设备导致产品停运时,产品的质量保证期自乙方消除该缺陷后重新计算,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产品部分部件出现缺陷但不影响产品的正常运行,经维修或更换后的部件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5.在产品生命周期内,卖方应当按买方要求负责所售产品的维修、维护、备品配件的提供等售后服务,并对软件、后台服务类等无偿提供备份服务。
6.卖方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影响买方或者买方供货的终用户正常使用的,卖方应按照买方通知时间及方式完成维修或更换。如卖方未按买方通知时间回函并处理质量问题,或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产品“三包”服务的,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更换,所发生的差旅费、维修费、材料费、产品采购费等全部费用均由卖方承担,从买方应付卖方款项中直接扣减,不足部分卖方另行赔偿。
7.为了维护产品市场,避免因质量问题扩大损失,买卖双方如对质量问题原因发生分歧,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优先完成质量问题的处置,恢复产品正常使用。后续买卖双方再协商质量责任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责任并由责任方承担鉴定费用。
九、退换货约定:
1.甲乙双方确认在乙方发出每批产品前,甲方有权对产品名称、型号、数量等具体技术指标和参数进行变更的权利,但甲方迟在乙方发货前一天将变更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同时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明细约定。
2.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可将乙方送到的货物(未装配使用过的,非甲方定制货物),可以进行退换货处理,对于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同时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明细约定。
十、支付
1.付款条件:
a. 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略)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2%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现金。如无法提供银行履约保函,应采用其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担保功能的替代方式,在中国电建集团上海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有应收账款的可以以等额账款作为履约保证金,不再提供银行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至合同履约结束。
b. 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投产生产,采购单位按需通知成交供应商发货日期后,卖方发货。买方收到货后验收合格(如有试样,待试样检验合格),通知卖方提交金额为货物价值总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发票后买方将于3个月内向卖方支付(略)%到货款,其余(略)%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无质量问题,期满后支付给乙方。
2.付款方式:(略)
3.乙方提交的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以下要求开具:
付款单位名称:(略)
纳税人识别号:(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地址:(略)
电话:(略)
4.尽管有上述规定,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应向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乙方按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周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迟交产品金额1%的迟延交货违约金,不满1周按1周计算。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终止部分的合同价款(如有);在第(2)、(3)种情况下乙方并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终止部分合同价款总额(略)%的违约金。
(1)迟延交货违约金总额达到合同总价的(略)%;
(2)乙方提供的产品完全不能使用;
(3)乙方明确表示无法供货或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无法供货;
(4)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经甲方通知后在限定时间内仍不改正的。
甲方终止合同的,有权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本合同产品类似的货物,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产品由于设计或制造等原因产生潜在隐患,虽在质保期内未被发现,但一经发现,乙方均应无条件免费对产品进行改进。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约定质保金情况下,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不足合同总价5%的,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造成损失超过质量保证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
(2)未约定质保金情况下,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不足合同总价5%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略)%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支付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乙方向甲方赔偿违约金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
十二、不可抗力:(略)
十三、争议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十四、合同生效:(略)
十五、签订日期:(略)
十六、份数:(略)
十七、特别约定:(略)
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乙方单方原因解除合同,则乙方赔偿甲方不低于合同总价 (略) %的违约金。乙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存在违犯本合同之规定的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在此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按第(略)条执行 。
十八、合同附件:(略)
单位名称:(略) | 单位名称: |
地 址:(略)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略)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电话:(略)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开户银行:(略) | 开户银行: 室 ??Аí?А ??Аí?А |
账号:(略) | 账号: |
税号:(略) | 税号: |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略)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响应,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
(2)响应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供货要求;
(7)分项报价表;
(8)成交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略))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略)
4.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
5.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卖方:(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附件二:(略)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买卖双方签署本责任书:
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买方的义务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卖方义务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买方:(略)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略)
(略) 年 月 日 (略) 年 月 日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年 月 日
一、谈判报价函
谈判报价函
致:(略)
1、我方已经仔细的研究了 (项目名称) 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技术要求、附表、澄清、补遗以及谈判采购文件中所列的事项,并完全理解和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总报价,税率 %,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和技术服务。
2、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供货。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谈判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数据。
4、本报价自响应截止之日起**日内有效。
供应商(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
开户银行:(略)
帐号: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我方均承认,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盖单位章):(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略)
身份证号码:(略)
委托代理人(签字):(略)
身份证号码:(略)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保证金
采用保函形式的提供原件,保函原件响应截止前送达(可邮寄)指定地点,响应文件中采用扫描件。采用保证金形式附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扫描件。
采用保函,格式如下:
致:(略)
鉴于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参加 采购项目的报价,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略)
本保函在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响应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年 月 日
四、报价表
序号 | 品名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注:(略)
2、按实际需求单独下订单并交货,发票以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报价单位:
日期:(略)
五、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企业名称 | | 企业性质 | |
企业地址 | | 企业网址 | |
注册资本金 (万元) | | 实收资金 (万元) | | 成立年月 | |
年生产能力 | | 员工总数(人) | | 其中管理人员(人) | |
邮编 | | 企业电话 | | 传真 | |
主要人员 | 姓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法定代表人 | | | | |
技术负责人 | | | | |
业务联系人 | | | | |
企业资质等级 | 主项资质名称及等级: 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及等级: 其他: |
主要服务范围 | |
近期主要项目或业绩 | |
基本开户账户号 | | 开户银行 | |
类别 | 证书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时间 | 有效期截至 |
营业执照号 | | | |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 | | |
税务登记证 | |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 |
主项资质证书 | 1: | | | |
2: | | | |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1: | | | |
2: | | | |
3: | | | |
信用证书 | 1: | | | |
2: | | | |
| | | | | | | |
附证明文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