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聚福路幼儿园(采购人)拟对屏山县聚福路幼儿园“教学楼地面改善”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略)
采购预算:(略)
二、采购项目简介:
屏山县聚福路幼儿园“教学楼地面改善”采购项目。(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略)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略)
五、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即报名时间):(略)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略)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提供:(略)
4.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本谈判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谈判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及质疑投诉的权利。
5.由于本项目属于幼儿园自主采购,掌握的相关政策存在局限;如有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不公平的地方必须在开标前提出书面质疑,方便在谈判时修改不合理不公平的地方。未在开标前书面提出质疑的表示认同采购文件所有要求。评审结束后不接受所有质疑。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略)
开启时间:(略)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八、谈判地点:(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